【香港商报网讯】民主党总干事林卓廷遭财务公司入禀控告诽谤,指今年2月林和何俊仁等人,在「小心财务公司贷款陷阱」为题的记招中语带诽谤,对原告人声誉有损,要求林赔偿100万元和公开道歉,以及禁止林再诽谤原告。
要求赔偿百万及公开道歉
原告一方「易还财务有限公司」在入禀状指,今年2月24日的记者招待会中,林卓廷提及原告向何金妹婆婆批出贷款。之后林又提到,怀疑有财务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串谋诈骗。原告认为林的言论令人以为原告串谋其他人诈骗。原告又指,林的言论是诽谤失实,无事实根据。
此外,原告曾向林卓廷发出律师信要求道歉,但对方无回覆。事后在Youtube等网上平台仍可找到记招片段,林亦在其Facebook发文,指「阿婆婆真系好惨,班人赚埋呢濜钱,心安理得吗?」,原告认为声誉严重受损,遂入禀控告。
林卓廷回覆查询,指事件会交由律师负责,将全力抗辩,他对事件绝不后悔,指会继续为弱势社群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