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能效标准合作: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美国能源局决定就中国锅炉系统自愿性能效标准与两国企业开展合作。中美双方决定加强数据中心能效标准领域的交流。 51、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收集和管理:成功完成了对温室气体监测和报告的方法学、数据验证以及电子注册系统开发的能力建设工作。中国於2014年公布了14个行业具体的温室气体报告指南,并计划於2015年再完成9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报告指南。目前,中国正在设计其国家温室气体报告系统。美国已连续第五年完成了对41个行业的8000多个设施和供应商的温室气体数据收集,包括二氧化碳和其它具有较高全球增温潜势的气体,如甲烷、氢氟碳化物和全氟化合物;这些数据在美国完善其温室气体清单、开发并执行美国甲烷减排战略和支持气候政策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两国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国温室气体指南开发、数据报告系统建设、数据管理以及关键工业行业和温室气体相关数据的品质控制方面的能力建设合作。双方将在中国确定一个示范项目,以应用中国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学和美方经验来寻找减排机会。
52、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气候变化与森林:欢迎和核准气候变化工作组框架下气候变化与森林倡议的实施计划,并同意通过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方面是“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中林业和土地利用议题开展政策对话”。双方在2015年5月进行了首次对话,并就公约附属科技谘询机构下的议题交换意见,以增进对气候变化谈判中彼此立场的理解。实施计划明确了第二方面工作“就林业相关温室气体的测量、报告与核查开展技术合作”中的联合活动,侧重於估算和报告林业相关温室气体。第三方面工作是“在林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协同方面开展技术和政策合作”,第四方面工作是“林业、气候、融资和投资”。後三个领域的活动将於2015年下半年展开,包括一系列电话会议、技术研讨会以及为了分享经验和帮助确定林业相关问题的最佳实践而进行的考察。双方将进一步探讨商品、林业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问题。
53、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锅炉效率和燃料转换研究:认识到工业锅炉是重要的耗能设备且是重要的空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源,中美决定扩大工业能效合作以促进关键耗能系统的深度改造,并分析工业蒸汽和过程加热系统中更换燃料的成本、效益和技术可行性。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国国务院决定於2015年6月在宁波和西安两个试点城市与利益相关方,包括中国国家发改委、省级领导、电网公司、私营公司和金融机构一起发布并执行由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成立的双边技术组制定的政策实施路线图。作为上述实施路线图的一部分,双方同意在一个或两个试点城市探索应用美方技术。作为前期步骤,在双方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双方计划组织美方专家拜访包括中方城市管理者在内的中国利益相关方,就相关技术、政策创新和市场机制深入交换意见。实施路线图执行中期,在双方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美方欢迎中国利益相关方访美并将安排与相关专家会面。
54、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双方同意在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倡议下分两轨开展工作。在第一轨下,双方同意今年秋季在洛杉矶举行第一次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2016年在中国举行。双方计划邀请两国地方领导及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包括地方领导表明其政治决心、雄心和行动的高级别全会,开展技术交流、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的工作层会议,以及举办私营部门参与的展览。在关於城镇化智能基础设施的第二轨下,双方在以下领域初步达成合作共识:试点和示范项目中的气候智慧型城市、全球城市团队挑战和智慧型城市研发及示范。双方将继续就可能的新议题开展讨论。
55、智能城市、智能增长商业发展代表团:美国商务部长普里茨克和能源部常务副部长兰德尔与中国商务部和国家能源局合作,於2015年4月12日至17日共同率“智能城市-智能增长”商业发展代表团访华。此次访问重点关注绿色基础设施,能效,绿色建筑,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以及环境行业,凸显了可持续的城市化技术为支持中国实现空气品质和气候目标带来的益处。
56、关於绿色港口和船舶的合作:认识到两国港口和船舶在货物运输中的重要性。然而,港口和船舶也产生大量空气污染物、温室气体和黑碳排放。现有大量经验、最佳实践和技术可以用来减缓排放并减少对空气品质和气候的影响。考虑到借此共同拓展环境效益的机遇,双方决定启动一个新的关於绿色港口和船舶的倡议。
57、绿色港口和船舶对口磋商:中国环保部、美国环保局和贸易发展署就绿色港口和船舶议题举行了对口磋商,上海交通委、深圳人居委、美国交通部和洛杉矶港等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分享了港口和船舶排放在影响空气品质方面的经验,讨论了国家、省、港务局与利益相关者在经济、高效减排方面的优先合作领域。双方同意在减排方面扩大合作,使中美两国共同获得环境效益。
58、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在五年成功运行的基础上,中美两国决定继续扩展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CERC)合作以进入第二个五年(2016年至2020年)阶段。两国将共同出资至少2亿美元以资助CERC。其主要研究内容将包括先进清洁煤技术(包括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清洁汽车、建筑节能以及能源与水。两国元首在2014年11月宣布的新合作领域“能源与水”将由中国科技部和美国能源部牵头。中国科技部拟召集国内有实力的研究院所和大型能源企业於今年成立“能源与水”中方产学研联盟。美方将通过竞争招标的形式成立类似联盟。
59、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为支持中美能源合作项目,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贸易发展署决定继续在中央和地方层面开展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领域的合作。美国贸易发展署将资助召开研讨会并开展相关研究,以便双方利益相关方进行政策、标准、市场准入、最佳实践和技术解决方案等方面的讨论。
60、可再生能源夥伴关系:决定继续在2009年胡锦涛主席和奥巴马总统宣布成立的中美可再生能源夥伴关系框架下开展可再生能源务实合作。目前根据该倡议共有11个合作项目正在实施,包括集中太阳能发电、光伏品质认证、光伏融资、可再生能源并网和新能源城市等。
61、能源安全:认识到能源利用在气候变化和经济可持续增长中的重要地位,中美双方决定继续把国内和国际能源政策作为落实中美气候承诺的一部分。双方认识到努力加强全球能源安全是双方的共同目标。双方重申致力於开展能源安全对话,并认识到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中美在确保能源安全方面既拥有共同利益和责任,也面临共同挑战。中美双方决定在不久的将来会面,就能源安全的共同关切、如何以可持续的方式满足各自能源需求进行讨论。中美双方重申致力於加强广泛政策领域的对话、信息交流与合作,包括维护国际能源市场稳定、确保能源供应多元化、可再生能源以及能源的可持续和高效利用。
62、非常规天然气交流:2014年5月,中国国土资源部和美国国务院在北京共同举办非常规天然气可持续发展论坛,就非常规天然气可持续开发的经验、天然气勘查区块招标程序以及招标合同条款的最佳做法等进行了交流。2014年9月,中国国土资源部管理专家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赴美就页岩气开发相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调研,美国联邦、州和地方的管理专家参加了讨论,并现场考察了德克萨斯州钻井平台。2015年,双方将继续探讨各类合作方式,推动中国非常规天然气可持续发展。
63、中美页岩气培训项目(第二期):决定联合在中国开展第二期页岩气开发技术、贸易和监管等领域培训。与2013年至2014年期间成功举办的第一期培训相似,这一公共与私营部门合作项目仍由美国贸易发展署、中国国家能源局、中国环保部、美国能源部、美国国务院和美国商务部协调开展。项目将邀请政府和产业界专家,为中美双方页岩气领域参与者提供平台,讨论当前机遇与挑战、分享最佳实践和经过验证的解决方案。
64、交流培训项目: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能源部继续开展百人交流培训项目,扩大两国能源行业,特别是在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方面的信息交换和相互学习。一个美方代表团将於2015年8月访华。
65、中美核安保示范中心合作:对核安保领域,尤其是中美核安保示范中心和微中子源反应堆由高浓铀燃料改造为低浓铀燃料(微堆低浓化)项目取得的积极进展表示欢迎。双方注意到核安保示范中心自2013年10月奠基丁式後在建设上取得的重大进展,并期待2015年核安保示范中心建设完工。中美两国计划在核安保示范中心建成後,继续进行定期技术交流。双方对微堆低浓化改造方面的进展表示满意,注意到低浓铀燃料的制造和测试和中国国家核军工管理局对安全分析报告的最终审核,计划於2015年9月移除高浓铀燃料,并期待2015年12月前完成最终改造。双方将继续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支持对迦纳微堆进行低浓化改造,并将高浓铀燃料运回中国。中美双方愿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支持未来的微堆低浓化改造。
66、民用核能研发:决定继续开展民用核能研发合作。双方决定继续在中国国家能源局与美国能源部签署的《双边民用核能合作行动计划》框架下开展合作。双方於2014年9月签署了在中国试验快堆开展联合辐照试验的意向声明,正推进辐照实验的准备工作。双方初步计划今年8月在华召开行动计划联合工作组第7次协调会议。双方还决定在《中美核能科技合作备忘录》框架下由中国科学院和美国能源部继续开展合作。下届中国科学院与美国能源部执行委员会会议初步计划於2015年9月在华举行。
67、核电合作:两国政府高度重视正在中国三门、海阳建设的世界首批AP1000项目,鼓励各自公司解决所有未决问题,确保三门首堆尽快安全发电。
68、核安全合作:中国国家核军工管理局与美国核管会继续通过AP1000核电项目监管和技术交流开展核安全合作,着重在AP1000调试、设计变更、福岛核事故经验反 、核安全审评软件培训以及监督员交流领域继续合作;双方监督员共同对中国在建AP1000核电项目以及供应商进行了联合监督。2015年,中美两国监管当局将继续共享AP1000项目调试监督信息、加强人员交流,并在反应堆运行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沟通领域开展合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