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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通過設保監局仲介發牌制

2015-07-1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立法會昨日通過《2014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草案》,訂明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并為保險仲介人設立法定發牌制度,取代現行自律規管制度。特區政府及香港保險業聯會表示歡迎。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保監局的成立是1983年《保險公司條例》通過以來,保險業最重要的規管改革。成立保監局使規管架構與時并進,促進保險業穩健發展,為保單持有人提供更佳保障。此舉符合國際保險監督聯會的規定,即保險監管機構應在財政和運作上獨立於政府及業界。

  整個過渡期需時兩至三年

  據介紹,現時保險業監督是公職人員,由屬於政府部門的保險業監理處支持。新條例分三階段實施,讓保監處和現有的保險仲介人自律規管制度逐步過渡至保監局。特區政府會就詳細的過渡安排與業界緊密合作,臨時保監局料於本年底前成立,整個過渡需時兩至三年。

  此外,香港保險業聯會主席李少川表示:「《2014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生效是香港保險業的歷史性里程碑。作為業界的代表組織,保聯在這個重要課題上,擔當非常關鍵的角色,并竭力為業界和消費者爭取最理想的成果。」

  將港打造成亞太區保險樞紐

  自《建議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諮詢文件於2010年7月公布后,保聯在過去的五年里一直與所有持份者緊密合作,包括:政府官員及立法會議員,以訂定務實可行的法律框架、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推動保險業發展為首要重任。他感謝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保險業監督聽取業界的意見和合理的憂慮。

  他補充說,深信在保聯和新獨立保險業監管局的共同努力下,定能將香港打造為亞太區的世界級保險樞紐。

  隨著《2014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草案》獲得通過,保聯將與保監攜手處理過渡安排,包括將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的工作妥善轉移至新的獨立保監,以及草擬適用於新法律框架下的市場操守規則。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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