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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小學生曾吸電子煙最細6歲

2015-07-13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王卓軒報道:電子煙在香港日趨普及,在市面的商舖可輕易購買到,更以價廉、味道多、易入口及不含尼古丁招徠年輕人甚至是小學生購買。昨日一項調查結果顯示,3.3%受訪小學生承認曾吸食電子煙,當中包括6至7歲的兒童;亦有22.2%的受訪小學生表示知道購買電子煙的途徑,有25.9%小學生知道有朋輩曾吸食電子煙。調查機構認為結果非常震驚,促請政府立法限制電子煙,不能售予未成年人。

  屋邨文具玩具店易買到

  負責調查的明愛賽馬會德田青少年及綜合服務中心,於今年5至6月訪問觀塘區361位小學生。調查發現,22.2%受訪小學生知道從何購買電子煙,當中以10至12歲的比例最高,多達29%。調查亦發現,21.3%受訪者見過賣電子煙的店舖。服務中心在觀塘區進一步了解,發現電子煙出售地點大多是小學生容易接觸之處,包括屋邨文具店、玩具店、格仔舖等。

  調查又顯示,18.6%受訪小學生知道有18歲以下的朋友或同學曾吸食電子煙,表示親眼見過朋友或同學吸食的亦有12.7%。此外,承認自己曾吸食電子煙的有17人,佔總體的3.3%,當中9人表示曾吸食一次,3人表示吸食兩次,三次以上的有5人。考慮過吸食電子煙的小學生亦有2.8%。

  服務中心引述香港大學公共衛生學院今年3月的一項調查報告指,吸食電子煙與呼吸道癥狀有關,而吸食電子煙者有較大機會依賴尼古丁,及有較高的吸煙意欲。香港大學護理學院助理教授王文炳表示,電子煙雖然不是傳統煙草商品,但仍含有多種有害物質,其中包括會引致口部和喉嚨不適及咳嗽的丙烯乙二醇和甘油,兩者在高溫下更會產生致癌物,對兒童仍在發展的肺部造成嚴重損害。

  團體促監管限制銷售年齡

  服務中心認為,小學生如吸食電子煙,並且重複吸食,令人擔憂他們更容易有更早吸煙的行為,對健康帶來傷害。服務中心要求,政府設立一個明確部門負責監管電子煙,以及立法限制電子煙的銷售對象,不能售予18歲以下的青少年,又促請學校、家長加強對小學生吸食電子煙的警惕,做好預防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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