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長沙灣警署一名女雜工,不滿《蘋果日報》於08年刊登一篇報道,指她在警署內偷竊膠手套及掃把頭等物品,拿到自己經營的糖水舖使用。她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蘋果日報》誹謗,案件昨開審。女雜工在庭上指,自己曾試過拾到勞力士手表及銀包交回警署,哭訴「雖然我工作低微,但唔代表我會偷澫」,對於被誣捏感到「好冤枉」。
律師指記者未核實便報道
54歲的原告羅紫清,於09年入稟控告《蘋果日報》東主兼出版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印刷商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總編輯鄭明仁及記者謝明明,指於08年5月25日刊登題為「警署女雜工被指偷清潔用品」的報道誹謗。
代表原告的大律師袁國華開案陳詞指,該篇報道雖然沒有對原告指名道姓,但提及偷竊的是唯一一名在該警署工作逾十年及40多歲的女雜工;且在附近經營3間糖水舖,令認識原告的人一定知道報道所形容的偷竊女雜工是原告。
他又指,《蘋果日報》記者在撰寫報道前,曾就偷竊事件向警方查問,警方回覆之前未收到有關投訴,但會根據記者提供的資料調查。他批評記者不應在未收到警方調查結果及未詢問原告有何回應前便刊登報道。
原告哭訴報道令她患抑鬱
原告昨出庭作供,指警方收到投訴后,於5月13日展開調查,并向她錄取口供,當時只有她及其上司知道偷竊事件。惟報道於同月25日刊登后,「全世界都知道」,翌日警方亦到警署與8名女雜工錄取口供,有同事就事件質問她,亦傳言指她「已經畀人拉蒙。」她邊哭邊指,難以理解報道為何要冤枉她,強調自己「由細到大都唔貪心,執到銀包、身份證同信用卡都會拎返去警署」,又指報道令她患上抑鬱,直至今時今日亦須定時看醫生及服用安眠藥入睡,并時常擔心自己被傳媒跟蹤或偷拍。
辯方質疑原告誇大病情
代表《蘋果日報》的辯方大律師何偉文質疑原告誇大病情;又透露當時是一名簡姓女同事向《蘋果日報》告發,原告亦曾向精神科醫生指,自己「工作上發生一件事」,使她情緒受困。辯方認為令原告感困擾的是其工作及警方調查等,非由報道造成,質疑她決定入稟向《蘋果日報》索償后,才在錄口供時將所有指控指向《蘋果日報》。
原告否認辯方此說法,指不控告簡姓女同事誹謗,是因為簡有精神病:「全世界都知道距傻」;指《蘋果日報》未曾核實就刊出簡的指控,責任相對來說更大。案件今天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