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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有法可依 P2P告別無監管

2015-07-19
来源:香港商報

   十部委聯手發布 P2P告別無監管

  中國互聯網金融有法可依

  【香港商報网訊】昨日,被視為中國互聯網金融「基本法」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由人行會同工信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銀監、中證監、中保監、國信辦十部委聯手公布,其中包含20項涉及互聯網金融發展與監管的具體意見。蓬勃發展數年之後,內地互聯網金融首次實現了「有法可依」。

  既劃清界限亦預留發展空間

  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張濤昨表示,此次出臺指導意見首先明確了16字指導方針,即: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

  他表示,一方面,互聯網金融作為新技術進步推動下發展起來的業態,受到市場驅動的鼓勵;另一方面,作為新生事物,互聯網金融行業在前期發展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因此,指導意見的出臺,既要有利於「看到市場前景,也應該有一些自身業態邊界」。

  為此,人行等十部委對監管提出了五大原則: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張濤表示,互聯網金融的基本要求是,既為市場劃清一個界限,也為市場預留發展空間。

  指導意見首度明確了監管職責劃分:人行負責互聯網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銀監會負責包括個體網絡借貸和網絡小額貸款在內的網絡借貸以及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監督管理;中證監負責股權眾籌融資和互聯網基金銷售的監督管理;中保監負責互聯網保險的監督管理。

  建立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

  據分析,指導意見的最大看點在於,對規範互聯網金融市場秩序提出8大要求:

  一是加強互聯網行業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開設網站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除應按規定履行相關金融監管程序外,還應依法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否則不得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

  二是建立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三是健全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和合格投資者制度。從業機構應當對客戶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時向投資者公布其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相關信息,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

  四是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在消費者教育、合同條款、糾紛解決機制等方面做出了規定。

  五是加強網絡與信息安全,要求從業機構切實提升技術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

  六是要求從業機構採取有效措施履行反洗錢義務,並協助公安和司法機關防範和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

  七是加強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人行會同有關部門組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機制在規範從業機構市場行為和保護行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八是規定了監管協調與數據統計監測的內容,將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監測體系。

  P2P網貸成風險聚集「風暴眼」

  近幾年,中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最新統計表明,今年一季度中國互聯網金融市場整體規模已超過10萬億元人民幣;預計到2015年底,內地互聯網金融用戶將達到4.89億人,滲透率達七成。

  互聯網金融在發展迅猛的同時,但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如行業發展「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客戶資金安全存在隱患,出現多起經營者「捲款跑路」事件;從業機構內控制度不健全,存在經營風險;信用體系和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不健全;從業機構的信息安全水平有待提高等。其中,P2P網絡借貸(個體網絡借貸)成為風險聚集的「風暴眼」。據網貸之家研究院統計,今年6月出現問題的P2P平臺達125家創歷史新高,「跑路」和提現困難成為其最主要問題所在。

  張濤表示,下一步,人行將與各有關部門一道,加強組織領導和分工協作,抓緊制訂配套監管規則,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同時,組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強化行業自律管理;密切關注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及相關風險,對監管政策進行跟蹤評估,不斷總結監管經驗,適時提出調整建議。

  專家:首次實現「有法可依」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指,由於填補了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空白,並由十部委聯合發布,可以認為指導意見相當於中國互聯網金融有了「基本法」。

  「指導意見此時出臺,非常及時、有效。做P2P必須有一個門檻,不能讓劣幣驅逐良幣。」楊東說,意見出臺改變了此前「無法可依」、較為混亂的現象,「因此,指導意見將重構市場秩序,更好地規範行業發展,更有利於老百姓的利益」。

  他還注意到,此次指導意見由10個部委聯合發布,這在金融監管史上極為少見,表明互聯網金融涉及面極為廣泛,須多部門統合監管,今後亦勢必須統合立法。

  亦有業內人士指,指導意見對於網絡借貸平臺運行規範性作出更高要求,「以前很多網絡借貸平臺是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資金託管的,新規出來可能對他們造成一定影響」。

  名词解释: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其主要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

  在中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對促進金融包容具有重要意義,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大門,在滿足小微企業、中低收入階層投融資需求,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引導民間金融走向規範化,以及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等方面,可發揮獨特功能和作用。

  前海互聯網金融 可成監管樣板

  作者:顏安生

  從全球來看,當今互聯網強國非美國和中國莫屬;而在互聯網金融方面,中國似乎走在更前面。中國互聯網金融歷史雖十分短暫,但發展勢頭十分迅猛。由於互聯網金融競爭優勢明顯、前景看好,市場普遍預期,金融業全行業性的大洗牌即將到來,預期中國將會在未來十年左右形成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二分天下的新格局。

  股災表明監管迫在眉睫

  近年來,內地互聯網金融已廣泛滲透到傳統金融領域,並且已對傳統金融主體構成壓力。與此同時,互聯網金融也對傳統金融監管體制提出全面挑戰。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好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在某種極端情況下,整個互聯網金融業頃刻間出現崩塌,亦非天方夜譚。

  各方信息和證據表明,今年6月份在內地股市上演的罕見股災,其實與新興的互聯網金融密切相關。據悉,某電子公司的HOMS互聯網金融系統不僅具有滬深交易所的部分功能,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現有證券公司的開戶與經紀功能,並對客戶使用資金槓桿放得更加寬鬆,因而吸引了大量投資者和各路資金趨之若鶩。然而,HOMS系統完全遊離於現有金融監管體制之外,更應關注的是,在其他互聯網金融領域類似HOMS系統層出不窮,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已經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問題不可為繁榮所掩蓋

  尤其需引起重視的是,中央政府已將包括互聯網金融在內的整個互聯網產業作為國家戰略予以重點支持,在今年全國「兩會」上,無論是李克強總理政府工作報告,還是人行行長周小川記者會,有關促進國家互聯網產業及互聯網金融業發展的表述十分搶眼。李克強政府工作報告特別提到,制訂「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製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引導互聯網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因此,為了確保國家戰略產業長久健康穩定發展,解決好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已事涉國家發展的重大戰略。

  需要強調的是,近期內地股災暴露出的雖然只是股市中新興的互聯網金融欠缺監管,但總體來看,整個內地互聯網金融處於市場發展上升期,許多問題都被市場增量所掩蓋,如果不能在這一時期將互聯網金融領域各環節作好制度化安排,並依規對交易、支付、數據、資金來源、資本金等進行有效監管,一旦出現市場退潮,各種問題畢露,那麼,到時再想亡羊補牢肯定來不及,互聯網金融產業勢必遭受重創。

  深圳前海提供重要啟示

  互聯網金融是一個新興產業,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需不斷與時俱進,培育監管人才,創新監管手段,延伸監管觸角,擴大監管領域。那麼,如何才能實現對互聯網金融監管常變常新呢?目前來看,深圳前海為中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提供了重要啟示。

  在互聯網金融領域,前海可謂中國「領頭羊」,在深圳這個互聯網產業高地,前海幾乎集中了全深圳約九成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前海互聯網金融不僅涉獵面廣,技術先進、人才集中,而且創新能力極強,擴張勢頭迅猛,但十分可喜的是,在全國互聯網金融領域經常出現一些行業亂象的時候,前海互聯網金融業卻保持著高度的自律和規範,最近一年多時間裏,前海的各種互聯網金融行業組織紛紛成立,這些新興的互聯網金融行業組織功能獨特,既為前海互聯網金融築起安全防火牆,也為政府監管互聯網金融提供了極好示範,值得國家金融監管部門解剖、分析、總結和借鑒。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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