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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進口新規發布 民企資格門檻進一步降低

2015-07-24
来源:光明網

  商務部昨日公布《關于原油加工企業申請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原油加工企業可獲得原油進口資格,并 設定了一系列前置條件。

  國內民企呼喚已久的原油進口權放開終于迎來關鍵性的突破。

  商務部昨日公布《關于原油加工企業申請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原油加工企業可獲得原油進口資格,并設定了一系列前置條件。由于此前非國營貿易進口原油被要求“近兩年具有原油進口業績或新經國家產業主管部門核準的使用進口原油資質”,實際上扼殺了民企進口原油的可能。而此次的條件在業內看來“很多民企都能滿足”。

  分析人士認為,此舉應是今年油改配套政策的一部分,意味著民企進口原油的大門進一步敞開,優先惠及符合條件的原油加工企業,對在海外擁有油氣資源的企業來說也是一大利好。

  《通知》要求,申請企業除有對外貿易或進出口經營資格,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還需擁有單套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萬噸/年的常減壓裝置,并對煉油能耗、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等作了一系列規定。符合條件企業可向所在省市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獲得原油進口資格。

  今年2月,發改委下發了《關于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地煉企業在淘汰一定規模落后產能或建設儲氣設施前提下使用進口原油。截至7月份,已有東明石化、中化弘潤等五家煉油企業獲得原油進口使用權,配額共計2580萬噸。

  山東省煉油化工協會會長劉愛英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地煉企業正在根據商務部通知要求自查是否符合條件,符合條件的下一步將提出申請。山東多位地煉人士表示,“通知中的提出的條件都比較容易滿足,申請的難度并不是很大。”

  事實上,商務部對非國營貿易進口原油規定早已有之,2014年及此前三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為2910萬噸,其申請條件“近兩年具有原油進口業績或新經國家產業主管部門核準的使用進口原油資質”,事實上扼殺了民企獲得原油進口的現實可能性。

  “往年進口配額不是發給加工企業。今年發改委下放了原油使用配額,再通過商務部進口原油許可后,地方煉化企業就可以到國際上采購原油,而不用再向別的貿易公司購買。”劉愛英對

  安迅思原油分析師陸曉旭指出,最新變化在于,已獲得進口原油使用權的地方煉廠,如果再獲得非國營貿易進口資質,就能自主進口原油,不需要再通過中聯化、中聯油等五家國營進口單位代理進口。這對長久以來缺乏優質煉油資源的民營煉油企業來說是迎來了“春天”。

  “商務部原油進口資質與發改委原油進口使用權是相輔相成的,進口的前提條件也符合煉化行業產業結構調整、環保監管和質量升級的大方向。”中宇資訊原油分析師陸永浩說。

  截至7月23日,商務部已授予23家企業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質,其中過半為“中字頭”企業。2015年,商務部下發的非國營原油進口貿易配額為3760萬噸。上市公司中,廣匯能源2014年就獲得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配額20萬噸,為民企第一家。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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