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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市要把留守兒童基金交代清楚

2015-08-0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王才亮

  近日,貴州省畢節市留守兒童的狀況由于媒體的報道,再次引發了社會的關注。

  據媒體報道,對于此前有廣州市民申請公開的“畢節市留守兒童基金”的審計報告等,畢節市政府正式書面告知,稱該基金并非向社會公開募集的公益基金,而是財政專項資金,因此審計報告等信息“不存在”(7月29日人民網)。這一答復,引發輿論和學者諸多質疑。相關報道,讓我想到“政治倫理”這四個字。

  政治倫理就是政治領域或政治生活中的倫理道德問題,即調整人們之間政治關系和政治行為的總規范。政治倫理這一問題雖然涉及政治與倫理兩個概念,但我認為,政治與倫理具有內在統一性,這個問題在當下的中國尤其重要。在古代,所謂倫理,籠統的意義就是治國之道,做人之道,為官之道。如古希臘思想家柏拉圖的《理想國》、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以及我國古代思想家孔子的《論語》等,講的既是倫理,也是政治;既是治國之道,也是做人之道,為官之道。

  萌芽于上世紀80年代西方現代行政學的“善治”理論,被譽為21世紀現代行政的一面旗幟。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善治理論認為,善治靠的不是人治,而是法治;而要實現和完善法治建設,讓法治環境真正成為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核心競爭力,除了強化制度建設外,還必須引入政治倫理的概念。

  當前,許多官員忘記了“為民、愛民、親民、敬民”的原則,盤點近年來落馬官員,無不是放松了對自己的道德約束,而以腐朽庸俗的思想指導自己的執政行為,他們毫無政治倫理可言。

  上述報道中,《審計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當地規范性文件都規定財政專項資金應當審計,并對公開內容做了具體規定,畢節市政府卻答復該信息不存在。這就使畢節市政府陷入邏輯上的兩難困境。如果每年都依照承諾撥付了留守兒童關愛基金,但沒有進行審計,導致沒有“畢節市留守兒童專項救助基金”的財務審計報告等信息而無法公開,則屬于瀆職;如果根本沒有依照承諾撥款給留守兒童關愛基金,問題就更加嚴重,故意撒謊欺騙公眾,無疑是政治倫理問題。

  在引起了社會關注之后,畢節市財政局官網發布了《全市2013年-2015年留守兒童關愛專項資金使用情況》一文。該文指出,2013年畢節市設立留守兒童關愛專項資金5533萬元,2014年6045萬元,2015年6146萬元,三年共計17724萬元。另外,還介紹了資金安排使用的三個主要方向,包括改善學生生活條件,如學生宿舍建設、食堂建設等。看似回應了社會的質疑,但并沒有根據《畢節地區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監督實施辦法》的規定,實行專項資金項目全程公開,即每一項每一筆專項資金,從申請到撥付、使用和驗收,都實行全程公開。根據這個文件,專項資金建設項目文件要在政府網站及有關媒體上公布,項目實施單位要將項目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資金計劃(資金額度)和驗收情況在項目實施地的政務、村務公開欄上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為此,再次招致公眾的質疑。

  我曾多次為工作去過畢節市,從同行交流中了解到:當地政府原來聘請的法律顧問早已到期,擬定的法律顧問團尚在組建中。問題在于,當地一些官員的政治倫理與法律意識必須提高。例如其下屬的黔西縣發生多起由常務副縣長等官員組織大批執法人員的非法強拆民宅事件,事后均以縣長“不知道”為由推卸責任,而市政府的行政復議決定也同樣予以答復,給法律開了個天大的玩笑。

  對此,我倒是善意地希望那是因為當地政府個別有關人員危機公關失措,意圖糊弄民眾了事,結果越抹越黑,而非政府主要領導缺乏政治倫理與法律意識,故意說謊欺騙公眾。但如此危機公關,不管怎么看,都顯得太“出眾”了。

  畢節市的上述問題到底是哪種情況呢?我希望在市民向政府再次申請相關信息的公開中能找到答案。無論是哪種情況,即使是有關部門個別工作人員的責任,都說明當地的政治倫理與法治狀況需要改進。不對公眾撒謊,不對主人耍賴,是政府官員的基本義務。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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