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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滿「鳩嗚」冲馬路還押監房

2015-08-0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已解散的「學生前線」一名成員,去年聖誕夜參與旺角「鳩嗚」行動,聲稱「綠燈呀」續冲過馬路,疑阻礙警察執行人流管制的職務。他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阻差辦公罪成。裁判官斥責被告「實在荒謬」及「砌詞狡辯」,即時還押監房兩周,待取背景報告,案件延至本月20日判刑。  

  裁判官香淑嫻怒斥26歲的被告鄭錦滿所犯的罪「并非微不足道」,從錄影片段所見,不相信鄭是誤以為綠燈即可過馬路,否則鄭毋須從封鎖線下竄出。而且鄭毋須遇上警員后改變行走方向,更無證據顯示警員打人。

  就鄭辯稱要趕回家,但其報稱住址為太平道,即使過馬路也不會立即抵家。香官強調,理解當日為人多車多的聖誕節,「鳩嗚」行動又引3000至4000人聚集,或許人會被擠出馬路,但警方已拉起橙色警示帶及用揚聲器廣播。警員范駿杰曾言一度捉住鄭的右手,阻止他越過封鎖線,但他依然冲入人群。

  辯方鄧律師求情指,鄭已耽誤在澳洲的學業,且曾羈留8天,本案非同類案件最嚴重,香官認為,此案只是不屬於嚴重性最低的一類。

  「占中」中大生襲警表證成立

  另外,中大建築系三年級生兼街工成員,於去年非法「占中」期間,涉嫌掌摑、踢傷及扯傷警員中指致骨折,被控兩項襲警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案件昨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今將自辯。

  警員中指被扯到骨折

  20歲的被告楊皓然,涉嫌在龍和道近添華道兩度襲警,疑在掙扎時扯傷警員陳文進的左手中指致骨折。

  獲批5個月病假的陳文進昨供稱,受傷后被調作后勤,只能處理文職兼「無得陀槍」,日常生活中不能扭毛巾、洗碗及換床單等簡單動作。事發至今已完成8次物理治療,但情况未有改善,醫生更明言「可以做濓只系甘多」。

  當晚治理陳的急症室醫生供稱,陳的中指及食指骨,其中指的彎曲程度達45度。被告今將自辯。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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