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部分配資公司將其業務范圍由股票配資轉向股指期貨市場配資,且給予期指場外配資的杠桿率最高可達10倍的問題,有關方面明確表態將加強監管,督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嚴格信息系統外部接入管理。一旦發現期貨公司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將依法查處。
上周,本報刊發《違規高杠桿 期指配資上演驚悚游戲》引起市場以及監管層高度重視。證監會[微博]新聞發言人鄧舸在上周末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針對文中提到的“部分配資公司將其業務范圍由股票配資轉向股指期貨市場配資”時表示,2011年7月證監會就已經下發了《關于防范期貨配資業務風險的通知》,要求各期貨公司嚴把開戶關,不得從事配資業務、以各種形式參與配資業務或為配資業務提供便利。證監會在這份通知中首次對處于灰色地帶的期貨配資業務予以定性。配資公司未取得任何金融業務許可牌照,涉嫌超越經營范圍從事資金借貸業務。并且要求各期貨公司應嚴格在許可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給客戶融資。
近期,監管當局在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期間,關注到部分機構和個人借助信息系統開立虛擬期貨賬戶、代理客戶買賣期貨,這些行為違反了現行期貨市場有關開戶管理、賬戶實名制、期貨經紀業務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監管當局正在有序推進相關工作,督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加強信息系統外部接入管理。一旦發現期貨公司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