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18日),食藥監總局副局長吳湞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坦言,“國家藥品審評中心正在進行審評的一共21000件,和現在具體審評能力來講,任務量還是比較大,我們的能力和現實的審評量有較大差距。”
同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也在審評審批上細分了12項改革任務,要求解決注冊申請積壓,嚴格控制市場供大于求藥品的審批,爭取2016年底前消化完積壓存量,盡快實現注冊申請和審評數量年度進出平衡,2018年實現按規定時限審批。
對于藥品審評積壓嚴重的原因,吳湞認為,這與歷史原因和現行機制分不開。在目前積壓的21000件藥品中,90%是化學藥品,化學藥品中80%是仿制藥品,仿制藥的門檻低、申報量大,“低水平重復現象比較嚴重,占用了非常有限的審評資源。”
中醫藥研究促進會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對記者表示,審評積壓存量過多將影響仿制藥企業的發展。由于仿制藥的臨床申請遲遲得不到批準,延長了上市時間,將造成藥廠資金積壓、生產線閑置。
吳湞表示,審評過的批文閑置問題嚴重,現在全國藥品生產企業擁有的批準文是16.8萬個,但真正在市場上銷售的產品,只有5萬多個批文。
針對目前藥品審評方面的問題,上述《意見》提出了12項改革任務。第一條便是提高藥品審批標準,將藥品分為新藥和仿制藥。
“首先必須提高批準。”吳湞說,新藥概念提升上去,仿制藥就得向原研藥去靠,這樣把標準提升了,申報的量就會減少,批準的速度就會加快。
《意見》還明確,嚴肅查處注冊申請弄虛作假行為,加強臨床試驗全過程監管,確保臨床試驗數據真實可靠。
在待審任務重的情況下,審評人員又相對較少。對此,吳湞表示,要改革用人機制與人事體制,將借助社會資源,包括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把一些技術力量集中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