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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於民用之愚民

2015-08-31
来源:香港商報

        作者:潘浩宇

  談到內地稅收問題,有兩句話一直被大家所熟知,依法納稅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用大白話來說就是,你作為一個公民交稅是必須的,你交稅給政府也是為你服務。不過,為什麼交稅是必須的?公民可不可以自己選擇交什麼稅和服務?如果公民交了稅,政府沒有履行有關服務,那麼公民是否擁有可以合法更換政府的權力?

  北京通州300餘盞路燈一年未亮,官方回應稱,修不起。不免讓人質疑政府稅收都用來干啥?難道是公款吃喝玩樂一條龍瀟灑去了?收錢不辦事,這樣的稅收,真的是取自於民,用之於民嗎?這其實是用之愚民。一句修不起,讓大家感覺的是當地官方的傲慢和狂妄,難道還要民眾納稅之后跪著求你們為大家服務嗎?這里,不由地想到了西方國家那句「無代表,不納稅」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修不起不是錢的問題

  但回頭一想,作為全國首都的北京官方,連修路燈的錢都沒有,這不是一件讓人笑話的事嗎?北京通州的路燈,官方說修不起,實質上不是錢的問題,而是錢之后的問題。通州區宋莊鎮新農辦工作人員稱,該路段路燈由通州區新農辦投資,鎮新農辦協調建設,2013年安裝。在建完的較長一段時間內,路燈的維護、產權不明。另一方面是管理上做得不夠,無人管理。

  以前大家是這樣評價政府的有關部門的,收錢的時候,都跳出來,大家都有份。但是出事的時候,都踢皮球,大家都無關。政府作為收稅的一方,在招商引資修路燈之后,亮了2個月,就壞了一年,這事是建設方的問題還是政府的問題?當然這里排除掉一些不可預測性的情况,比如自然災害等。至於官方說的是,光纜被偷和路燈被撞壞,這些都是管理的問題。政府這樣花納稅人的錢給大家提供這麼爛的用戶體驗,對得起納稅人的稅收嗎?

  一個為民負責的政府,不能收稅花錢辦爛事,然后又開口忽悠納稅人。在路燈這樣的小事上面,政府在招商引資修建的時候,就沒有想到修成之后的管理和有關人的責任問題?難道是修完了,就算了?官方說,今后會再通過招標來修燈。這里需要問的是,這次修好之后再壞,誰來負責,恐怕到時官方又出來一句,修不起。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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