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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西麗湖度假村違建別墅

2015-09-24
来源:香港商報

松林山莊內的二層別墅建築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王曉蕾報道:市民曾先生向本報記者爆料稱,在深圳南山區西麗湖度假村的松林山莊,有37棟別墅常年對外出租,但這些別墅的臨時建築許可證已在今年4月12日到期,理應拆除。日前,記者前往西麗湖度假村看到,確有37棟單體二層別墅建築物,且已基本住滿。據了解,該別墅群於2010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約2萬平方米。度假村所屬的深圳市旅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李經理向記者表示,別墅的問題產生有復雜的歷史原因,是早年支持政府項目而「額外照顧」的結果,對外經營并不違法。

  4毫低價租地20年

  據曾先生爆料稱,2007年,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與西麗湖度假村簽訂協議,將宗地號為T403-0009、0010、0012、0013、0014、0015、0228、0231、0233、0235、0236、0238H總計485304.61平方米的行政劃撥用地租賃給度假村使用20年,即2007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經計算,平均每年每平方米0.46元。

  曾先生稱,這種低價租讓土地的行為導致了「國有資產流失」。他稱,如今別墅每年的對外租金超過千萬元。

  對此,深旅集團的管理人員表示,在西麗湖度假村建設過程中,曾經歷了幾次較大的事件,從1995年因西麗湖水源性質改變導致房產證辦理遇難,到2007年集團改制,誘發員工欠薪欠保問題,發生了多次群體性不穩定事件,這一系列的「難題」也令度假村經營屢屢受損。所以,在當時的環境下,深旅集團與市政府通過協商,以協議所定價格簽訂20年租賃,通過時間更新,來解決大部分歷史遺留問題,特別是員工的善后問題。

  別墅誕生有「隱情」

  2008年,西麗湖度假村因深圳市政府「1130工程」和資本市場學院建設工程,先后被政府收回20萬平米地塊,李經理透露,這前后的虧損超過2億元人民幣。在與政府多次談判之后,經政府允許,深旅集團2009年在松林山莊內翻新重建了37棟別墅,作為度假村酒店的配套設施。但由於這37棟別墅位於西麗水庫的二級保護區內,政府不願意違反水資源保護法,所以最終以臨時許可證的方式,「默許」了別墅群的存在。

  9月21日,深圳市規劃國土委第二直屬管理局回覆采訪稱,「因資本學院等項目建設的需要,2009年12月17日,依據市政府有關會議精神核發了西麗湖度假村《深圳市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用途為游樂設施用地」。

  聽證會尚未裁決

  別墅群持有的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4月12日到期后,西麗街道辦規劃土地監察隊已於7月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過西麗湖度假村提出,市政府會議紀要允許他們的建設行為。9月11日,南山區規劃土地監察局組織召開聽證會,目前尚未作出聽證裁決。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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