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昨日發布公告稱,截至2015年6月末,銀監會已與27個“一帶一路”國家的金融監管當局簽署了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MOU)或合作換文。下一步,銀監會將加快推動與沿線尚未正式建立監管合作機制的國家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
27個“一帶一路”國家具體包括:蒙古俄羅斯中亞7國中的5個國家、東南亞11國中的7個國家、南亞8國中的2個國家、中東歐16國的4個國家、獨聯體其它6國中的2個國家以及西亞北非16國中的7個國家。在MOU框架下,銀監會與有關國家監管當局同意在信息交換等方面加強監管合作。截至目前,與有關國家的銀行業監管合作平穩順利。
銀監會國際部主任范文仲稱,下一步,銀監會將加快推動與沿線尚未正式建立監管合作機制的國家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建立有效的雙邊監管合作機制,擴大信息共享范圍,完善跨境風險應對和危機處置制度安排。同時加強日常跨境監管溝通協調,協助解決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沿線國家開展業務中遇到的政策障礙,并適時開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監管當局和金融機構的交流和培訓,以進一步增加相互了解和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