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解局|省部級高官配秘書的“玄機”
撰文|鄒春霞
中央紀委又在周五“放大招”,10月16日,一天同時通報4名官員被雙開。
作為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后首次中央紀委通報,有關周本順、楊棟梁、潘逸陽、余遠輝4人的通報變化外界格外關注。
紀法分開、違紀情況更詳細、政治紀律挺在前面,政知局小編就暫且不說了,只說一點:“違規選用秘書”。這一條不新鮮,但在中央紀委通報里這么正兒八經地出現,政知局小編覺得還是值得說一說。
領導秘書要組織來調配才行
“違規選用秘書”屬于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僅國家安監總局原局長楊棟梁有這一條,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也有這么一條,并且是違規任用親屬擔任秘書。
違反組織紀律不是小事,看看中央紀委這次的通報,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第一位,其次就是違反組織紀律。此前,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習近平曾突出強調要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強調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同時,重申嚴明組織紀律和組織規矩。
“違規選用秘書”違反了組織的哪項紀律?政知局小編查到,對領導干部配備秘書,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曾于1986年下發過《關于加強縣以上領導機關秘書工作人員管理的規定》,這個規定是對1980年5月下發的《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中央領導同志機要秘書工作的暫行規定》的補充。
其中規定,“領導同志的秘書,應由組織部門會同領導同志所在部門的辦公廳(室)審查調配。領導同志也可推薦,但要經過上述部門審查同意,個人不得指定自己的親屬和不適合做秘書工作的人員擔任秘書。”對照此,余遠輝任用親屬顯然是違規的,而楊棟梁的“違規”也不難想到。
違規選用秘書之外,中央紀委還曾通報過“違規配備秘書”。今年8月,武漢鐵路局黨委書記宋強太、局長汪亞平雙雙因“違規配備秘書”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當時,這屬于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不準違規配備秘書”。
有秘書跟領導一跟就是20年
規矩是一套,實際做是另一套,秘書選用也是如此。從一個側面可以看到秘書選用存在的問題:十八大后不少“老虎”落馬后,其曾經的秘書也應聲倒下。
比如今年全國兩會后落馬首虎、云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他被宣布落馬3天后,跟隨其近20年之久的時任云南省昆明市委常委、副市長謝新松,也被云南省紀委披露正對其進行立案審查。
從簡歷看,謝新松與仇和上個世紀90年代起建立搭檔關系,自此在仕途上升之路上“形影不離”。1996年江蘇省轄的宿遷市成立后,仇和擔任副市長兼任沭陽縣縣委書記,謝新松于1998年12月起先后任沭陽縣委研究室副主任,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2007年年底,仇和調任昆明市委書記,3個月后,謝新松擔任昆明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繼續扮演仇和的“大秘”角色。
據媒體披露,謝悟性很強,對仇的所思所想拿捏得很準,善于運作且頗有文采,深得仇的器重并屢屢委以重任,不斷提任要職,兩人的關系已遠超正常范圍。
官員落馬后,秘書們的命運也隨之發生變化。以谷俊山為例,媒體披露,谷被查后,秘書喬希君即逃亡,逃亡一年多后,喬希君在北京投案自首,其間曾被公安部發令通緝。
而10月16日被通報的余遠輝,今年5月22日“落馬”后,媒體也曾披露,他被帶走后,其部分親屬和相關工作人員也被當地紀委帶走問話。其中,秘書截至報道刊發的6月中旬仍未回家。
秘書出問題領導有責任
十八大后中央打虎,秘書是個高頻詞。辦公廳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都被坊間視為“大秘”。而十八后秘書長頻頻落馬,也讓“秘書腐敗”這個詞一度很火。據政知局小編不完全統計,截止目前僅省級秘書長就有約30位落馬。
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朱佳木,這位曾經擔任過胡喬木、陳云秘書的“老秘書”就曾被記者專門問及如何看待秘書成“腐敗重災區”這一問題。朱佳木的回答很有意思,“現在很多秘書干的事是我們當年不敢想象的。”
對現在的新情況,朱家木簡單說:“秘書出問題,領導也有責任。”
當年領導怎么配秘書
當年領導怎么配秘書?曾經給李鵬當過10年秘書的十屆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呂聰敏經歷或許能作個說明。在《外交人生》一書中,呂聰敏回憶說:
“1988年春節后的一天,時任外交部美大司司長的劉華秋同志通知我:李鵬同志需要一個外事秘書,部里認為你去比較合適。干部司今天已經接到中組部的調令,讓你盡快辦手續。他說這是組織決定,不是征求我的意見。說實話,對這件事,我事先一無所知。我當時也是美大司的領導成員之一,分管加澳新和南太事務,同時擔任黨總支書記。但對于我調動一事,劉華秋和其他司領導都守口如瓶,沒有一點異常表現或暗示。這時,正值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前夕,李鵬同志作為國務院代總理正忙于大會準備工作,總理辦公室主任李世忠和我談了話。……時隔不久,我的關系就正式轉至總理辦公室,中組部的任命通知明確我為總理秘書。”
朱家木回憶,當年陳云去下面的省市,有八字原則“不迎不送,不請不到”,即使省里的領導到了門口,也不讓進去,“有時候只能我陪著來的領導聊天。”
省部級領導秘書不能直接提拔
十八大后,中央對“秘書”的重視也非同小可。
2013年6月25日中央政治局會議也提出,“統籌制定領導干部秘書配備標準”。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也明確要求,“規范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準違規配備秘書”。此后,全國多地發通知要求取消專職秘書。
《南方周末》近日披露,有關秘書的最新規定是2014年中央下發的《省部級領導干部秘書管理規定》,2014年7月15日甘肅省臨澤縣縣委辦下發的“關于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省部級領導干部秘書管理規定》的通知”證實上述文件存在。
依據新文件規定,秘書們不再能“提拔著轉崗”了。據報道,新規要求:省部級領導秘書在任用時,公示未發現問題后要征得中組部同意,才能正常履行任命程序,不得破格提拔;此外,省部級領導干部的秘書不能在秘書崗位上直接提拔轉崗;省部級官員調任新職,不允許將原來的秘書、司機帶走。
而引發外界對省部級領導干部秘書仕途最新關注的導火索,是10月8日時任福建省省長蘇樹林的落馬。政知局小編曾在此前文章中披露,就在蘇落馬前的9月30日,福建省委組織部發布了一則任前公示,公示對象中有現任福建省政府辦公廳秘書處處長、現年33歲的孫健,他是蘇樹林以前的秘書,擬提任副廳級領導職務。
而蘇樹林落馬后,孫健如何,仍未可知。
資料|第一財經日報、南方周末、財經、中新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