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重型吊躉超高吊臂「輕婟」汲水門大橋橋底事件,警方日前拘捕船長及兩名船員後,3人昨日已獲准保釋,涉事躉船「新財威8」號昨日仍泊在油麻地避風塘,水警繼續上船調查,量度吊臂證實高度合共43米,超出汲水門大橋不能超過41米的高度限制2米。躉船公司證實,拖船原本應經過橋面更高的青馬大橋航道,但因船長行錯航道肇禍。
躉船被捕3人獲准保釋
涉案被捕3人包括姓黎拖船船長(62歲),及分別姓梁(56歲)及姓冼(39歲)的兩名船員昨日已獲准保釋,須於11月下旬再向警方報到。消息稱,肇事拖船事發時船上還有一名船員,警方並無拘捕他,現將他列作案件證人。
水警重案組登躉船調查
昨早9時許,水警重案組探員肇事躉船調查,量度躉船沒有完全收起的吊臂,高度合共43米,超出駛越汲水門大橋不能超過41米的高度限制。另外,青馬管制區再派出吊臂式橋梁檢驗車檢查汲水門大橋,兩名工程人員以吊臂垂落橋底,近距離視察損毀位置及商討修理計划。
撞毀汲水門大橋引致青嶼干線癱瘓兩小時的躉船「新財威8」號,船長34米、寬17米,隸屬於新財威運輸有限公司,消息稱,「新財威8」號參與港珠澳大橋工程,事發前正由機場附近的地盤返回油麻地避風塘,由於本身沒有動力裝置,需由一艘拖船拖返避風塘。
躉船公司負責人稱,今次意外是拖船的問題;又指事發時躉船吊臂杆已經收起。現時青馬大橋的高度限制是62米,比汲水門大橋高21米。負責人指稱,是拖船船長涉行錯航道,沒有按照行規駛經橋身較高的青馬大橋導致意外。
已收吊臂無駛經橋較高位
意外發生後,有船家對事件議論紛紛,透露部分躉船的吊臂沒有放下便繼續行駛,因船上擺滿貨櫃,疊起的貨櫃佔滿船上所有空間,吊臂根本沒有位置供墜下放置;亦不排除船員並無理會吊臂,任由它豎立便啟航,導致意外發生。
海事處發言人重申,《商船(本地船只)條例》和《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訂明汲水門大橋高度限制區范圍,高度超過41米(自海面起計)的本地船只均不得進入限制區內,按規例一旦被定罪,可最高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