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翠湖花园围标案判头认罪

2015-10-28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沙田翠湖花园2.6亿元天价维修工程案,揭发工程公司前东主丘瑞田,向业主立案法团成员及物业管理公司职员提供逾4400万元贿款,以围标方式取得翠湖花园、滨景花园的顾问及翻新工程合约。由前廉署总调查主任、大律师查锡我代表的丘瑞田昨承认4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押后至12月22日听取求情。

  2.6亿维修费4400万作贿款

  报称维修工程判头的丘瑞田(57岁)被控5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他昨於8时半抵达区域法院,全程戴上口罩,直至步入犯人栏后才除下。丘瑞田承认4项控罪,涉及翠湖花园的3项控罪指,丘於2010年至2014年间,串谋他人以工程总费用中的4400万元作为贿款,给予业主立案法团主席黎国梁、新昌管理集团执董兼董事总经理樊卓雄及物业经理许钧碧,以换取顾问及翻新工程合约。

  案情指,许钧碧得悉丘瑞田曾在其他屋苑的翻新工程中担任中间人,遂於2010年邀请他为翠湖寻找顾问和承办商。期后丘安排「围标饭局」,出席的包括黎国梁、樊卓雄、许钧碧、香岛建筑董事杨永荣、黄潘建筑董事黄志光等人,众人同意将以总工程费用按百分比作为报酬,以协助香岛建筑及黄潘建筑取得工程合约,丘则可获百分之零点五,即约130万元。

  饭局协议选取顾问承办商

  樊卓雄建议法团拣选公开招标中第三高的标书作顾问,第三低则作承办商,两间建筑公司董事又提及会安排影子公司参与招标。数天后,许钧碧向丘索取10万元诚意金,丘则向两公司董事开价15万元,转交许后私吞剩余的5万元。黄潘建筑和香岛建筑最终按照「三高三低」的剧本,分别以88万及2.62亿元取得顾问及翻新工程合约。

  丘瑞田另承认在2005至2007年间,串谋他人向沙田滨景花园法团维修专责小组成员何志光提供60万元贿款。但他否认向土瓜湾华丽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郑锦江提供9.6万元贿款一罪,获控方申请保留。

  辩方大律师查锡我申请押后至12月22日,以准备全面的求情,并提出分别以3万元现金及人事担保,遭控方反对。查大状指被告的妻儿长居菲律宾,他已计划为17岁的儿子申请来港,须於年底前亲自办理手续,希望法官恩恤。法官认为被告勇敢承认控罪,过往接受廉署调查表现合作,相信弃保潜逃机会不大,又反问「距已经为罪行付上代价,家人系咪都要付上代价呢?」最终遂准他保释。

   

[责任编辑:陈明汉]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