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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报警查偷录保密会议

2015-10-29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周伟立报道:香港大学副校风波扩大!继学生会会长冯敬恩公然违反保密协议后,再有人偷录校委会委员李国章的发言内容、并泄露予商台,港大已就事件报警。校委会主席梁智鸿对事件感到震惊,直斥有关行为不单破坏保密制,更侵犯私隐,予以强烈谴责;李国章回应指自己光明正大,直斥鬼祟偷录的人人格和诚信都有问题。律师指出,如有未经授权偷录机密会议,偷录者可能已干犯有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罪涉刑事可最高判监禁5年。

  李国章批偷录者手法卑鄙

  港大校委会上月29日召开会议,讨论学术及人力资源副校长任命事宜。商台昨早播出一段声称是李国章在会上发言的录音片段,主要论述对委任陈文敏出任副校长的意见。李国章透过秘书回应说,未曾听过录音,没法确定录音的真确性,不能断定当中有没有断章取义,但他认为,自己在会议上的说话都是光明正大、有道理,而且表达清晰,因此不会害怕被播出。

  李国章又说,有人签署了保密协议,却仍有录音外泄,是人格和诚信有问题。他质疑公开录音是想以卑鄙手法令他尴尬,但他称没有因此尴尬。至於曾批评学生会会长冯敬恩是「大话精」,但今次录音内容与冯敬恩所讲澸合,他回应指当日批评冯敬恩是「大话精」,只是针对他违反保密协议,并非内容。

  梁智鸿强烈谴责侵犯私隐

  梁智鸿对校委会闭门会议上讨论的机密内容被人偷录并在传媒公开,感非常震惊,形容有关行为不能接受,予以强烈谴责。他在下午发表声明,指港大将尽全力调查事件,并就有关行为报警求助,正寻求法律意见,考虑其他可行的法律行动。声明又指,港大认为有关行为未有得到校委会授权或批准,严重违反校务委员会的保密原则,严重侵犯个人私隐,完全不能接受,任何人作出此等行为必须对其行为负责。

  当日有出席会议的委员廖长江亦形容,泄密行为不道德,他又指校委在当日不能带手提电话进入会议室,不过因未有严格检查,不排除有人身上有两部电话。他认为港大管理层应该跟进事件,如果有需要,校委会主席亦可以召开特别会议商讨事件。

  律师指罪涉刑事可囚5年

  商台播出三段声称是李国章当晚在会议上发言录音,指陈文敏能任法律院长因为他是个「好人」,又质疑陈没有博士学历。李在录音中否认受中联办或特首压力,反质疑有政党很有组织及很热心地推举陈。

  司徒维新律师行陈永良律师指出,如有人未经授权(用手机等)偷录机密会议,有意图犯罪,或有不诚实意图欺骗,以获取利益(不限於金钱利益),或不诚实地意图导致他人蒙受损失(包括金钱及名声),不论以上意图是在偷录时或日后任何时间,则该偷录者可能干犯了有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违反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该罪行最高监禁5年。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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