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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促加力 保育東湧河

2015-11-06
来源:香港商报网

   

鄭睦奇指若設河岸公園,岸邊30米須清空,包括露天倉庫

  香港商報記者 鄭玉君 本港碩果僅存、只曾小型人工化的天然河流「東湧河」,近年河谷土地漸受破壞,本刊最近在東湧河下遊視察發現,局部河段受生活用水汙染;距河不遠處亦見泥頭、建築材料、露天倉處處;大型車輛在村路頻密進出,塵土飛揚;村落內亦見有非法骨灰龕場所。環保團體建議當局,應擴大擬設東湧河下遊河岸公園的範圍,為加大力度,更應收回私人土地作保護,同時設立河岸公園時不要大興土木。

  ●城規會8月公布DPA作保育

  當局並非漠視對東湧河的保育,例如擬在東湧西填海的計劃已被取消;城規會8月亦已公布《東湧谷發展審批地區草圖》(DPA),免不適當的用途進一步擴散,以及天然環境及鄉郊特色進一步受損;並倡議將一段約600米的明渠還原為天然河道,連同周邊土地發展成河岸公園,估計面積約3.3 公頃。不過,一眾環保團體(綠色力量、創建香港、世界自然基金會等)指活化部分東湧河段不足夠,因為DPA範圍內受破壞的土地,8年間由4.8%增至13%。

  ●親身視察發現汙染問題

  為了解DPA範圍內東湧河的情況,記者上月中與綠色力量科學及自然護理總監鄭睦奇,視察石門甲至黃家圍一段東湧河,以及東湧河口。結果發現以下數個問題:

  (一)位處視察起點石門甲的東河(東湧河支流),有局部河段明顯受汙染,河水混濁;

  (二)由石門甲至石榴埔一段東河,距河邊不遠處有不少露天倉,並堆積如小山般的建築材料;

  (三)石榴埔東河上築有非法石橋及道路,不時見大型車輛進出,揚起大量塵土,河邊亦見有傾倒廢料;

  (四)石榴埔內亦見傾倒泥頭點;

  (五)西河(東湧河幹流)亦築有非法石橋;及

  (六)西河附近村落稔園見非法骨灰龕場所。

  ●河岸兩邊留30米並不足夠

  鄭睦奇表示,DPA範圍內主要有6條村落,2011年人口普查顯示有約1000人,目前發展處初期階段,只有石門甲將排水渠駁入河流,但這足以造成汙染。另外,石門甲及石榴埔不少農地已被轉做露天倉貨地。他指當局建議活化的一段東湧河位於石榴埔至黃家圍,兩邊各留30米列入河岸公園,但明顯並不足夠。

  一眾環保團體包括綠色力量在10月22日DPA市民申述期截止前已向當局遞交意見,指應擴大河岸公園至東湧谷整個東湧河及河口,而且為作更有效的保育,應收回公園範圍內的私人土地,估計涉及逾20公頃,較政府的建議面積增逾5倍。他們亦要求擴闊DPA範圍至田心及黃龍坑,以控制土地的不適當用途。

  ●建議禁止接駁雨水渠入河

  東湧河是本港現存最大型的天然河道,生態價值高(詳見N2),鄭睦奇指公園應按生態價值設不同用途,如最敏感的不對外開放,沒那麼敏感的可設步行徑、設立公眾教育設施如河流博物館等。他期望當局設立公園時,不要在河岸兩旁進行土木工程,亦要盡量保留泥土及植被,同時禁止接駁雨水渠入河,免汙染河水。

  本刊曾就當局會否擴大河岸公園查詢土木工程拓展署,該署並未正面回應,但指出除了研究修復部分現時已被人工化的東湧河段,將這河段和上遊河段兩岸建設為河畔公園以改善環境、提供生態教育和供市民作康樂用途外,在制訂有關擴展東湧新市鎮的建議發展大綱草圖時,已建議將東湧河兩岸約30米範圍規劃為「自然保育區」作緩衝帶,並將東湧灣沿岸一帶規劃為「海岸保育區」。

  ●環保署稱近期已加強巡查

  該署又指出,DPA涵蓋東湧谷包括石門甲一帶,是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擬備,具法定效力,並已經刊憲。在分區計劃大綱圖刊憲前,該草圖能作出臨時規劃管制。擬備該圖則的目的是制止不適當的土地用途,對違例發展可採取執管行動,以保護河谷的天然環境和鄉郊特色。有關「石橋」及骨灰龕場事宜,地政總署一直有密切跟進,並採取適當的土地管制及契約執行行動。

  環境保護署表示,早前的定期巡查有發現石門甲石橋下的河道有汙水及廢物,懷疑為附近村民所丟棄,近期已加強巡查,上月底已沒有河水汙染的情況,該署強調如發現有違法排汙的行為,定必採取執法行動。環保署並指在東湧河設有3個常規水質監測站,最近3年(2012 至 2014) 的水質數據,顯示東湧河整體水質指標的達標率錄維持97%至99%,水質指數屬「良好」至「極佳」等級,水質並無大變化。

[责任编辑:刘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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