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窺日本是如何治理大氣汙染的,大致經曆了這樣的過程:經濟高速發展導致環境問題突出,公眾意識覺醒,政府采取行動調查、立法、制定標准,企業提出改進計劃並執行,最終實現空氣質量改善,在這一過程中治汙與發展實現了良性循環,而非此消彼長。
10月下旬,筆者在日本進行了為期一周的采訪參觀,聚焦日本環境治理、應對老齡化、小學德育教育等話題,從微觀層面觀察日本社會。繼推出《日本如何進行公務接待》後,鳳凰網自由談推出第二篇:
1950-1970年,日本迎來經濟的高速增長,也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汙染問題,大氣中彌漫著硫化物等汙染物,造成大量公害疾病。當時汙染最嚴重的城市是四日市,一個依托石油化工企業發展的港口城市。民眾要求改善大氣質量的呼聲提高,環保意識覺醒,從而推動政府和企業為改進大氣質量作出努力,從1968年日本出台《大氣汙染防治法》至今,日本的大氣汙染治理走過了近50年的曆程。
民意推動,政府立法,企業改進
筆者非環境方面專業人士,下面嘗試以川崎市環境綜合研究所提供的川崎市治理大氣汙染經驗為例,管窺日本是如何治理大氣汙染的,大致經曆了這樣的過程:經濟高速發展導致環境問題突出,公眾意識覺醒,政府采取行動調查、立法、制定標准,企業提出改進計劃並執行,最終實現空氣質量改善,在這一過程中治汙與發展實現了良性循環,而非此消彼長。
川崎市,處於京濱工業帶的中心,早期產業主要以石油、化工、鋼鐵等為主。1960-70年代,導致嚴重的環境問題,川崎市上空被工廠排放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籠罩;河流變黑,水裏的生物大量死掉;也帶來了公害病,當時認定公害病的達上千人。
日本川崎市硫化物排放治理過程
以上問題尤其公害病的產生,民眾環保意識覺醒,市民沖進議會抗議,這些行動成為政府和企業推進改善環境的原動力。
在民意的推動下,日本政府著手對汙染氣體發生源、能處理到什麼程度、怎麼處理最棘手的問題等展開調查。川崎市環境綜合研究所研究人員告訴鳳凰網,這個過程非常重要,環境治理需要科學說話,通過第三方的調查,可以拿出一個基准,讓企業根據這一基准拿出改善計劃並作出承諾幾年能夠實現。
日本的標准是一步步提高的,一開始太嚴格的話,企業難以達到,可能會導致企業搬離,這樣會損害地方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因此制定的標准要符合現實和企業承受的限度。
有了調查科學數據,政府開始出台法律。當時日本全國范圍內沒有相關法律,神奈川縣將立法權下放給川崎市,允許地方先試。1960年,川崎市出台公害防止條例,開全國之先河。1962年,對排放煤煙作出規范和限制;1965年出台公害對策基本法。1968年,在全市建立二氧化硫監測設備。1970年,與39家工廠簽訂《防止大氣汙染協定》,強化發生源對策。1972年,川崎市公布新的公害防止條例,對排放總量作出規定,被稱為"川崎方式",在全國起到先驅引領作用。1978年對氧化氮排放物質作出規定。1979年全市范圍達到二氧化硫濃度排放標准。2000年又對顆粒物作出規定。
考慮企業承載力,與企業共存共榮
法律出台後,即要求企業根據法律和標准制定改進計劃並執行。對新建的工廠,則有事先申請制度,要對照排放標准,如果達不到則不予審批。這個過程中,企業要對公眾公開信息確保透明,政府要監督,中立的研究機構監測收集數據對企業提出指導和改進建議。
川崎市環境綜合研究所長橫田覺
日本企業的自覺性比較高,據川崎市環境綜合研究中心研究人員介紹,企業提出計劃後都會遵守承諾,所以還沒有出現處罰的情況。這個過程中,有一個理念非常重要,即環境治理要與企業共存共榮,而不是把企業嚇跑或者逼得企業關停。川崎市環境綜合研究所長橫田覺告訴鳳凰網,政策的制定要客觀合理,確保可實施性,事先調查、了解工廠能否做到。公眾、政府、企業三方要力求平衡,共同努力,實現良性循環。
因此,盡管川崎市下大力氣整治環境問題,但早期的鋼鐵、化工等企業並未因此搬遷該地,並派生了新的產業——新能源與生命科學,新舊產業在川崎市共生。關停和搬遷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相反會造成該地經濟發展失去動力。
對PM2.5的認知誤區
川崎市治理大氣汙染並不是一蹴而就,民意推動是關鍵,但治理過程要有科學的態度。橫田覺告訴鳳凰網,造成大氣汙染的汙染物有很多:二氧化硫、氧化氮、SPM、PM2.5等。川崎市對大氣汙染的治理大致經過了這樣的過程,二氧化硫在1979年得到改善達到標准;SPM在2004年達標;氮氧化物在2013年達標,但在道路周邊依然會超標;PM2.5至今未達到標准,依然是日本要研究的課題。
關於PM2.5,川崎市環境綜合研究所向我們澄清了一個誤區,PM2.5的產生比較複雜,既有一次汙染物,也有光化學煙霧二次汙染物,此外還有30%的越境汙染源,且自然界也有PM2.5。因此,對PM2.5的產生源仍是日本未攻克的難題。這一點也得到了日本環境省大氣環境課課長輔佐梁瀨達也的證實。但橫田覺強調,治理之前首先要弄清楚產生源,與其聚焦於尚未找到發生源的PM2.5,不如優先治理二氧化硫、氮化物等已經找到源頭的汙染物,如果僅僅把注意力放在PM2.5上,就是把工廠都關停,還是會有,因此,要有科學的態度。
位於京濱工業帶上的川崎市。
關於大氣汙染物的產生,日本不會指向某一個具體產業,諸如汽車、工廠是元凶。橫田覺認為,這樣匆忙下結論,會影響經濟和相關產業發展,"與其找犯人,不如用科學的方法找到源頭,再去治理"。
川崎市在改善大氣質量同時也在治理水汙染。對水造成汙染的來源主要是工廠排水,其次是居民日常生活排水。
水汙染治理的過程同樣是先監測,確實水是幹淨還是不幹淨,在全市河流設置26個監測點、海上16個監測點,一個月一次抽樣調查,至今持續監測。其次,確定哪些物質造成了水的汙染。接下來出台相關法律條例制定標准,提出如何改善水質:對企業要求有自動檢測系統、對工廠的排水進行抽樣調查,提出改善意見;對市民生活排水,川崎市在整治下水道方面下了很大功夫。
1980年川崎市水域治理有了很大改觀,但居民希望繼續改善,希望恢複到孩子可以遊泳的程度,水質標准進一步提高。隨著水質的不斷改善,川崎市設定了新的目標,制定健全的水環境環保計劃:即河流的蓄水量充足、海水保持幹淨、水裏的生物確保有生命力、人水共存,並著力打造健全的水系循環系統:希望水能像過去那樣自然循環,擴大雨水滲入地下的面積,並對河床處理,清除水泥河床,恢複自然河床。
總結日本的大氣治理過程,幾點印象深刻:1、民意推動是政府和企業改進的原動力;2、政府先行立法,制定標准;3、與企業共存共榮,制定的標准考慮企業的承受力,具有可實施性,確保環境治理與地方經濟共生;4、治理大氣汙染要講究科學,細分汙染源,逐步攻克,而非眉毛胡子一把抓,也不寄希望與一下解決;5、企業和政府要保證信息透明,及時向民眾公開;6、研究機構要做到中立客觀權威。
總之,環境的改善,不是一方力量,也不是僅僅犧牲一方利益實現,是公眾、政府、企業合力平衡、實現良性循環的結果。
背景資料:
川崎市環境綜合研究所:1972年成立,前身是川崎市公害研究中心,是一家市財政提供支持的公立型研究機構,隨著公害問題的解決,開始面對許多新的環境課題,遂改名為川崎市環境綜合研究所。如今,該研究所對川崎市空氣進行持續監測、成分分析,實施造福市民的環境課題研究。川崎市環境綜合研究所強調中立客觀權威,他們通過監測拿出科學數據,向行政部門提出建議,企業也根據他們的建議制定改善計劃。川崎市由於近幾十年對環境治理的重視,湧現出了一批類似川崎市環境綜合研究所這樣的環境技術和環境治理方面的研究機構和專業人才。
(作者: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