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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流量劫持首次被認定為犯罪

2015-11-11
来源:中國廣播網

  [摘要]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決了全國首起流量劫持刑事案件,兩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上海法院:流量劫持首次被認定為犯罪

  央廣網北京11月11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上網時,很多人都經曆過被各種惡意軟件修改瀏覽器、鎖定主頁或不停彈出新窗口,強制訪問某些網站,這種現象或者說網站的這種行為被稱為“流量劫持”。昨天,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決了全國首起流量劫持刑事案件,兩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以及退繳在案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這份判決首次在司法層面將流量劫持認定為犯罪。

  從2013年底到2014年10月,兩名被告人租賃了多台服務器,使用惡意代碼修改互聯網用戶路由器的DNS設置,用戶登陸2345.com等導航網站時,就會跳轉到他們設置的5w.com導航網站,兩人再將獲取的互聯網用戶流量出售給5w.com導航網站所有者杭州久尚科技有限公司。235網站察覺後向警方報案,上海警方在2014年10月立案,當年11月17號付某接到民警電話通知後,主動到公安機關供述了犯罪事實,他還讓自己的母親打電話勸黃某當天主動投案。

  經查,兩名被告人在短時間內違法所得高達七十五萬四千多元。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經過審理就認為,兩被告人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的數據進行了修改,後果特別嚴重,依照我國刑法規定均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兩人均有自首情節,可以減輕處罰,付某讓他的母親勸說黃某投案也可以酌輕從輕處罰,為此對兩個被告人均宣告了緩刑,也就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3年。

  也許很多網友認為流量劫持跟自己沒有多大關系,但是相關人士表示,正常上網的時候數據會在網民的客戶端與正確的網站服務器之間傳輸,如果你原來想訪問A網站,有人偷偷做了手腳,讓你實際上打開的是B網站,發生流量劫持,用戶看不出破綻,所有的流量都會轉向黑客指定的虛假服務器,黑客就能很容易獲取各種密碼、個人信息。

  以前,流量劫持行為並沒有被定義為刑事犯罪,不少人就把它當做一種快速牟利的手段。兩年前,360對百度搜索結果進行標注甚至篡改,並向用戶宣傳安裝其瀏覽器,百度起訴後,法院認定360幹擾了他人互聯網產品或服務的正常運行,構成正當競爭,判決賠償百度40萬元。這次,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的判決首次在司法層面將流量劫持認定為犯罪,對於維護互聯網安全,遏制犯罪具有重要的意義。

[责任编辑:董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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