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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缘何纷起反对合倂案

2015-11-25
来源:香港商報

  昨日,长建及电能股东会分别在上午和下午进行。

  长建股东虽大比数通过合倂议案,但仍有小股东不满,认为特别股息的金额应再提高至9至10元才算合理。长建原本提出,若完成合倂後,长建派发的特别股息为每股5元,及後长建加价,将特别股息金额调高一半,至每股7.5元。

  电能实业股东会则火药味极浓,期间更有小股东不断鼓噪。

  记者昨天全日进驻股东会场,并於不同时段访问小股东。上午时段,小股东对合倂议案评价好坏参半;及至下午,到场小股东却几近一面倒反对合倂。有外资基金股东在场外表示,合倂议案并不吸引,不认为合倂会获通过。

  股息派发方式招致不满

  除了长建提出的换股比例未如电能实业独立股东的期望外,特别股息的派发方式同样招致不满。

  在场外,小股东霍先生就表示,不赞成合倂议案通过後,向长建股东派发特别股息,认为这变相是把股息与长建「对分」。

  而许先生则很有意思,他同时持有电能及长建股份。今次他虽在两场股东会都投了赞成票,但他亦认为方案对电能实业股东并不公平:「若要派股息的话,应先派予电能股东,或在(长建)合倂後利用手上资金收购」。

  有电能实业股东就直斥,长建提出的议案是「大虾细」:「电能坐拥大量现金,是港灯(2638)(注:2014年从电能实业分拆上市)累积所得,如今长建缺乏资金,却要吼住我们(电能实业)的现金,是『大虾细』……长建摆明是做我们(电能实业)世界!」另一电能实业小股东胡先生则称,会上电能实业聘请的分析员及独立财务顾问未能充分解释换股比例的由来以及是否属合理水平,管理层未有就此释除股东疑虑。香港商报记者邝伟轩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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