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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必須甩掉“工資稅”帽子

2015-11-27
来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朱寶琛

  每個月拿到工資條的那一刻,筆者首先要看的并不是發了多少工資,而是繳納了多少個人所得稅。

  關于個人所得稅改革,想必不少工薪階層對此都予以關注。近日有消息稱,目前財政部正在抓緊研究個人所得稅改革。近期多次組織專家開會研討,個稅改革方案已初具雛形,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可能將改革草案上報中央和國務院。

  那么,個稅改革會如何改?從近年來中央文件和財政部的表態來看,本屆政府十分明確,下一步的改革全部都要放到“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這個框架中去考慮。

  據了解,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這一改革目標,在中國明確提出已有近20年的時間。最近的一次,是在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一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中,再次明確要“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然而,有關這項改革的舉動,有關部門并未向公眾釋放出更多的改革信息,時至今日也一直未能取得突破性的進展。

  綜觀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法,已經有30多年沒有全面修訂了,除了2006年至2011年全國人大通過立法三次提高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外,幾乎維持著上世紀80年代初的面孔。也正是因為如此,在我國,個人所得稅漸漸被詬病為“工資稅”。

  至于下一步的改革,如果只是簡單的提高起征點,這種數字上的“步步高升”產生的實質性影響,放在物價與工資水平不斷上漲的背景下,其實意義并不大。正如一些專家所呼吁的,合理的個稅起征點應與社會平均工資同步上調,“一刀切”式的起征點并不科學。

  所以,這就涉及到該如何改的問題了。有稅務界人士稱,從稅收征管的角度看,對個人所得實施分類與綜合相結合征收,現在技術手段和管理手段上沒有太大的難度,只要頂層制度設計好了,相關的都可以跟得上。

  總之,以往單純的只提高起征點這一做法,肯定不會是未來改革的方向。至于到底該如何改,業界認同的觀點是要放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總框架下去設計具體方案,只有這樣,個稅對于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才會真正體現出來。

  而這一點,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公開談及稅制改革時就有所提及:“改成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如今,在稅改“隆隆雷聲”的前奏下,“雨點”馬上就要來了。新的方案,能成為滿足社會各群體訴求的“最大公約數”嗎?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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