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患白内障七旬老翁与其患渐冻人症妻子,及建筑师儿子,同居於石围角恏公屋单位逾30年。老翁称儿子涉前年欺骗他签署文件交出公屋,令自己得以用绿表购入房协的绿悠雅苑单位。老翁直至收到房屋署通知申请成功,及须於60日内迁出公屋,始发觉被骗。他去信房协及房委会要求撤销儿子绿表申请遭拒,日前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老翁昨申请司法覆核许可,法官庭上质疑事件不适宜以司法覆核形式处理,押后书面裁决。
法官质疑是否适宜司核
76岁申请人秦世华,於今年4月入禀挑战香港房屋协会及香港房屋委员会拒绝撤销儿子秦国栋居屋申请,及坚持要求他迁出公屋的决定。
法官锺安德指,案件涉及父子之间的纠纷及事实上的争拗,司法覆核不是裁定他们谁是谁非的合适平台,建议申请人应循民事途径控告儿子。若申请人於民事诉讼中胜诉,交易便会撤销,期间他亦可申请临时禁制令阻止儿子买楼。申请人没理由将秉公办事的房协及房委会扯入诉讼中;申请人回应称,事件涉及房委会将收回公屋单位,故认为挑战房协及房委会是较佳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