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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GSP认证“缓刑” 难解执业药师尴尬

2015-12-02
来源:信息时报
  當藥店正為新版GSP(即《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發愁時,過渡措施接踵而至。11月2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的“關于現有從業藥師使用管理問題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顯示,由于執業藥師數量不足且分布不均等原因,將有條件地延長現有從業藥師資格期限至2020年。
 
  在行業看來,“通知”的下達無疑是給未通過新版GSP認證的藥店下達“緩刑通知”,但在五年時間要補足執業藥師缺口且滿足經營需要,仍不太現實。而記者走訪中也發現,在藥店買藥過程中,執業藥師發揮的作用有限。
 
  現狀:廣州有近2000家藥房未通過認證
 
  明年1月1日是新版GSP認證的“大限”,但由于存在包括執業藥師缺口、店租及其他支出等問題,實際認證情況卻“不盡人意”。就廣州而言,截止11月27日,記者通過廣州市食藥監局數據統計顯示,今年通過新版GSP認證藥店達2837家,為去年1203家的2.3倍左右,從廣州總體藥房來說,認證已達到三分之二,但仍有接近2000家藥房尚未通過認證。
 
  據了解,配備執業藥師是藥店認證的“攔路虎”,沒有執業藥師就意味著不能通過認證且藥店關門。雖然“通知”中并未明確提及新版GSP往后順推,但“延長資格期限至2020年”這一條來看,這對未通過新版GSP認證的藥店無疑是“宣判緩刑”。不過記者發現,“通知”中所涵蓋的藥店僅為目前營業中的藥店,并不包括新開張的藥店,因此要新開藥店,執業藥師配備則必須“立刻到位”。
 
  在行業看來,藥店“標配”執業藥師即是規定也是趨勢。不過廣東省醫藥零售行業協會副會長劉桂春指出,當前全國執業藥師整體緊缺,而且按照我國藥店密度而言,平均每家藥店要服務3000名消費者,比國外藥店的服務密度要高,因此“一個藥店配備一名執業藥師”的要求,現有條件下暫時無法滿足。他同時認為,“通知”的下達是根據現有問題所作出的“現實選擇”,如果按照“通知”所規定的五年時間,要從數字上滿足藥店需求,實際上是不成問題的。

  藥店經營者:執業藥師缺口五年內難補足
 
  執業藥師數目缺口大,對于藥店行業來說是繞不開的“一道坎兒”,但劉桂春表示,根據同城媒體披露的一項數據顯示,包括全國47萬家藥店、診所、醫院藥房及藥企需求,整個市場需要200萬名執業藥師才能達到供求平衡,而目前注冊的執業藥師卻不足30萬,就數字而言可謂“僧多粥少”。
 
  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即使五年時間內能夠補全剩余數字或現有執業藥師數翻幾番,但是否能投入市場仍是未知數。廣東寶家康藥業董事長陳連榮告訴記者,從藥店運營層面來看,現有的執業藥師缺口仍很難滿足藥店需求。“我國連鎖藥店的市場實際比想象中要龐大得多,若真按照數據所提存在170萬執業藥師缺口,這實際上這是一個‘天文數字’,并不是短短五年時間就能改善和補足的。”
 
  陳連榮表示,就目前執業藥師資格證的申報條件而言,其所指“藥學工作”涵蓋范疇較為廣泛,這就造成“只要工作和藥有關都能報考”的局面。“但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除了藥店店員有報考資格外,連在校的藥學老師、醫院藥劑師及藥品研究人員等都有報考執業藥師的資格,但是這些證對于他們而言,除了可以給藥店‘掛證’增加收入外,對藥店經營是一點用處都沒有,因為他們根本不會去藥店工作。”陳連榮認為,執業藥師考試應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的條規,如細化到“在藥店從事工作達到一定年限”等,否則單純充數只會造成資源浪費。
 
  業界:藥店行業未來集中度將提高
 
  無論對于現有藥店或即將新入市的藥店,按規定在藥店增加執業藥師職位和數目,必然增加藥店方面的資金成本資出,那么這是否會成為藥店支出的“大頭”,從而引發行業大洗牌?對此業內人士都認為這不一定。
 
  陳連榮表示,對于單體藥店而言,執業藥師的支出或許是他們不得不面對的“入市門檻”,甚至使未來發展“打折”,但對大型連鎖藥店,設置執業藥師并不會對營業額帶來過多影響,對連鎖藥店來說,“洗牌”的更重要因素來自于盈利能力下降及互聯網顛覆等因素。
 
  而劉桂春進一步表示,由于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的變化,尤其是藥店的房租成本、人工成本不斷提升,醫保報銷政策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以及藥價不斷調整,目前整個藥店行業處于調整期,增設執業藥師這一門檻,是有利于盤整現有藥店存量,抑制增量。集中度提高是趨勢,收購兼并會加快,相當部分中小連鎖和單體藥店將消失。
 
  “無論是廣東省還是全國,單體藥店數目占了整體藥店數目約三分之二,而‘通知’所留下的五年緩沖期,實際上也是給單體藥店經營者作出思考和選擇的余地,面對即將面對集中度增加的市場,單體藥店要生存,無非是走加盟連鎖、藥診專業深化或單一垂直深化發展這三條路。”劉桂春說。
 
  爭議:藥師如何擺脫“導購”形象
 
  從市場來看,執業藥師需求量大是目前需要解決的燃眉之急,但就記者實際走訪的情況來看,在藥店交易行為中,執業藥師發揮的作用確實“有限”。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走訪了海珠區部分連鎖和單體藥店發現,在購藥過程中,藥店中無論是藥師還是執業藥師,僅能滿足在購藥行為中的“品牌導購”作用,而當記者提出需要藥師的明確用藥建議時,藥師并不能提出有效建議。
 
  對此,有市民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藥店藥師提出用藥建議是基本不采納的,除了擔憂會上當外,還有可能買不到有效的藥品;而下渡路力豐藥房的張姓藥師則也向記者“吐槽”:“每當我們向消費者提出較為合理的用藥建議時,都被誤認為是‘搞促銷’或‘清貨’,因此有時候不說還好。”
 
  對此劉桂春表示,擁有執業藥師就擁有了更專業的藥學服務能力,但現在老百姓只知道醫生作用大,不知道藥師也有很大的作用,在國外,藥師與醫師是處于同等重要地位,“買30塊錢的藥不一定能治好病,在執業藥師的指導下,可能買10塊錢就能治好病。”劉桂春還建議,擁有執業藥師的藥店,應加強執業藥師服務消費者的能力和頻率,實實在在幫消費者指導用藥,并進行跟蹤服務,執業藥師一定要專業至上,不能唯利是圖,引導消費者進行無效消費。
 

  另外,有業內人士認為,雖然消費者認為執業藥師作用有限,但其實在藥房內部管理上,執業藥師對藥品質控是大有裨益的。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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