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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谷教師創業 離崗6年無須辭職

2015-12-08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李苑立報道:以往高校教師要想憑科研成果創業,要麼轉讓成果,要麼辭職下海。日前廣東省政府下發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首次明確,為充分調動高校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積極性,12月起本省高校教師離崗創業,6年內不用辭職,工資與社保均可保留。
 
  另外,意見還規定,未作貢獻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科研成果轉化權益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據意見規定,廣東省將建立專門機構系統收集整理全省高校的科研平臺、基地、人才、團隊、成果等創新資源,促進科研創新供需雙方的有效交流與對接。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將所屬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向市場和企業開放,積極吸納校外科研人員進入創新平臺開展創新研究。
 
  同時,允許在不涉密的高校創新平臺和重大科研項目中引進國(境)外優秀科研人員擔任首席科學家;吸引國際知名科研機構來粵與高校聯合組建國際科技研發中心,引導外資研發中心在粵開展高附加值原創性研發活動。
 
  在支持高校教師在崗離崗創業方面,意見規定,允許高校科研人員利用本人及其所在團隊的科技成果在崗創業或到科技創新型企業兼職。擔任學校處級以上領導職務在崗創業的,應辭去領導職務,但可給予其三年期限在崗創業。
 
  高校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在變更聘用合同后,離崗期限以三年為一期,最多不超過兩期。離崗期間,保留人事關系,工資及繳交社會保險費用返納,人事檔案由學校管理,工齡連續計算,亦可參加本校的職稱評審。6年到期可返校,待遇不變。若不返校則可解除人事關系。
[责任编辑:董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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