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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狀告“官商勾結” 牽出阿裏數據壟斷

2016-01-27
来源:北京商报

  一個小小的“藥品電子監管碼”,引發了藥品零售行業與藥品監管部門、阿裏健康的利益風波。1月25日,湖南養天和大藥房(以下簡稱“養天和”)委托律師將訴狀遞交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食藥監總局”)告上法庭,劍指食藥監總局“官商勾結”,通過行政違法行為與阿裏合謀牟利。接近阿裏健康的人士反駁稱監管碼觸碰了藥店的“灰色利益”。各執一詞的紛爭背後,隱藏著關於國民健康的數據安全危機。

  緣起:多家門店被關

  養天和大藥房董事長李能和團隊在北京入冬最冷一天從湖南飛往北京,與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周澤、王興溝通後,於1月25日將一紙訴狀遞上法庭。訴狀上的被告一欄,赫然寫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事實與理由”中更是直言食藥監總局勾結中信21世紀(現更名“阿裏健康”)強制推行藥品電子監管碼,實質上是“官商勾結,出賣國家公信力,為利益集團謀取不法利益”。

  2015年底,食藥監總局“2015年284號公告”和“2015年176號通知”大大加強了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新版GSP”)的權威。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是未通過新修訂藥品GSP認證的藥企,一律停止藥品經營活動。並要求地方食藥監局對未認證的企業逐一審查,停止企業的藥品經營活動。新版GSP第八十一條規定,“對實施電子監管的藥品,企業應當按規定進行藥品電子監管碼掃碼,並及時將數據上傳至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系統平台”。

  養天和等多家藥店的門店因拒絕將所經營藥品掃碼上傳到阿裏健康運營的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被責令停止營業,取消經營資格。養天和認為此舉為嚴重違法行為,遂上訴法院。並表示上訴只是第一步,後續還有其他行動。對於阿裏健康,因未找到證據,不列入被告之中。

  負擔:一個門店投入2萬

  拒絕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的直接原因是高額投入。李能表示,接受藥品電子監管碼後,需要購買掃碼槍和秘鑰,並投入高昂的後續維護費用。倉庫門店兩進兩出,每個環節都要將每盒藥品掃碼,需額外投入人工成本和時間成本。養天和擁有540餘家門店,首期投入就要1200萬元,門店越多投入費用就越高。養天和另一位負責人稱,“老百姓大藥房如果全部門店投入使用,粗略計算大概需要8000萬元,而去年老百姓大藥房的稅前利潤僅2億元,一次要花掉1/3利潤”。

  對此,阿裏健康方面未做出正面回應。但是,一位接近阿裏健康不願具名的人士則表示,一個門店僅需投入300元,絕無其他費用。平台上《零售企業入網常見問題》第11條提到,“入網時只能申請一把數字證書。如果需要新增,請登錄客戶端,選擇‘數字證書新增’,填寫需新增的數字證書操作員信息,並提交,系統將會生成訂單,核對訂單信息無誤後,請按照訂單金額進行公對公彙款。新增數字證書每把300元。”

  訴狀:劍指“官商勾結”

  訴狀中,養天和直指食藥監總局與阿裏健康官商勾結,不正當競爭。養天和認為,食藥監總局推廣阿裏健康運營的電子監管網經營業務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反壟斷法》的規定。

  2014年初,阿裏巴巴集團正式宣布斥資13億元入主醫藥電商中信21世紀,後於10月將其更名為“阿裏健康”。早在收購之前,中信21世紀就擁有第一塊第三方網上藥品銷售資格證的試點牌照,還掌握著中國僅有的藥品監管碼體系。如今的阿裏健康除了通過運營電子監管網的各項收費獲利以外,業務范圍還包括藥品銷售,如果成功收購天貓醫藥館,阿裏健康將是一個營業額非常龐大的藥品經營企業。養天和認為,通過運營藥品電子監管網,阿裏健康能掌握和運用如原告這樣的藥企等競爭對手的詳細銷售數據,嚴重違背公平競爭。有專家分析認為,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商業價值很大,阿裏收購中信21世紀目的就在於此。

  另外,養天和質疑食藥監總局未公開招標,有違《招標投標法》;要求藥企對產品賦碼入網,所有藥店對出入庫藥品的上傳違反了上位法《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在此基礎上推廣則有違《行政許可法》。昨日,北京商報記者致電食藥監總局,藥品電子監管碼部門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截至發稿前,食藥監總局新聞司未對采訪函做出回應。

  反駁:藥店謀求灰色利益

  天貓醫藥館相關人士回應稱,天貓醫藥館是藥品零售平台,供藥店入駐進行藥品銷售,本身不從事藥品銷售業務。原告養天和在天貓醫藥館也有開店。

  公開資料顯示,中信21世紀早在2005年就與食藥監總局達成合作。另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稱,中國藥品電子監管平台目前在虧損狀態下運營。該人士指出,藥品電子監管碼覆蓋了整個藥品產業鏈,包括藥企、藥批和藥店,藥企實行已久未提出異議,只有藥店發出了反對聲音,這是觸碰到了藥店的灰色利益。“部分藥店屢屢被曝出騙保情況,將藥品售出後低價購回,從中牟利。更有銷售假藥的情況出現。因為灰色利益被觸動才揭竿而起。”李能回應,藥店的藥品來自正規渠道,即使有藥店出現販賣假藥的情況,也會有地方食藥監局通過抽檢、監察來處理。“藥品電子監管碼並不能解決這些問題。騙保應該歸人社局管,食藥監局明顯不對位。”

  爭議:電子監管碼有沒有用

  監管碼設立初衷是讓每個產品都有獨一無二的驗證碼印在包裝上,每個流程都通過掃碼的方式建立數據,實現全程可追溯。李能表示,早在2008年,藥品電子監管碼就應用在了毒麻精放藥品的管理中,當時大家認為這是件好事,就沒有過多關注。值得一提的是,同年質檢食藥監總局也推行了類似的電子監管碼,幾經爭議後暫停推進了。

  2010年,食藥監總局發布了《關於做好基本藥物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藥企按規定賦碼,307種基本藥物也將全面納入電子監管的范圍。2013年新版GSP實施,藥店也被拉入其中。此時,藥店領域就已有反對聲音,作為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藥房董事長謝子龍曾在全國兩會上公開反對監管碼。業內也稱監管碼與“批號+條形碼”作用相同,無需再增加。另一方則認為監管碼很有必要,通過藥品流通信息能讓消費者更放心,政府可以通過藥品信息繪制出國內的疾病發生時間、地域、周期等信息,進而掌握國人的健康情況,甚至可以通過大數據挖掘建立起中國每個人的健康檔案。

  危機:大數據私用和泄露

  藥店、阿裏健康和藥監部門各執一詞,但隱藏在利益羅生門後的不爭事實,是大數據私用和泄露存在的隱患。

  在藥店看來,阿裏借食藥監總局之手擠垮門店,電商是最大受益者;掌握了所有藥店的大數據,可暗中收取“服務費”、“信息保護費”等灰色收入,還存在“裁判踢球”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上述不願具名人士稱,數據仍在食藥監總局手中,阿裏健康沒有通過這個項目牟取任何私利,兩者有數據保密規范。一位從事信息安全工作的人士表示,長遠看,若大數據被食藥監局之外以營利目的為主的企業擁有,將威脅企業和產業的信息安全。一旦信息被泄露,將危害全體國人,關乎國人健康的數據安全。

  北京商報記者李鐸肖鵬/文李烝/制表

  電子監管碼風波重要時間節點

  2005年

  中信21世紀與國家食藥監總局合作建設中國藥品電子監管平台

  2010年

  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關於做好基本藥物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藥企按規定賦碼,307種基本藥物全面納入電子監管的范圍

  2013年

  新版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藥店需按規定進行藥品電子監管碼掃碼,並及時將數據上傳至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系統平台

  2014年

  年初,阿裏巴巴斥資10.37億元收購中信21世紀有限公司54.3%的股份。同年10月,中信21世紀更名“阿裏健康”

  2015年3月

  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子龍提出《關於將藥品電子監管系統交由國家食藥監總局統一管理,確保信息安全的建議》

  2015年4月

  阿裏巴巴將轉讓天貓在線醫藥業務運營權交給阿裏健康

  2015年7月

  阿裏健康發布全年業績,收入3720萬港元,增幅35.3%,主營的電子監管網業務收入為3718萬港元,同比增長49.2%

  2015年12月31日

  國家食藥監總局強制企業全面實施藥品電子監管碼的最後期限

  2016年1月26日

  養天和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告國家食藥監總局強行推行電子監管碼並與阿裏健康合作涉嫌壟斷

  業界聲音

  老百姓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子龍:現行藥品電子監管系統由本身參與藥品有關經營活動的企業運營,這違反了市場公平競爭原則。藥品電子監管碼包含著重要信息,威脅信息安全。

  一心堂總裁趙飆:藥品條形碼、批號及電子監管碼三合一可對藥品生產與流通行業產生巨大幫助。企業不但不會因此白耗費人力物力,還將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湖南藥品流通行業協會秘書長黃修祥:現行的《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沒有規定必須貼藥品電子監管碼。這一政策是在用行政命令給企業設定義務。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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