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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会议版权修例无共识

2016-02-18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叶佩瑜报道:政府、议员、版权持有人及网民团体昨午首次召开四方会议,商讨《版权修订条例》,会上各方各自表述,大部分人希望循公平使用及公平处理的可行性方面寻求突破,但版权方表明不接受在未经详细谘询下提出的微调方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指出,任何修订均涉及复杂因素,期望先通过、后修订,让香港版权法尽快与国际接轨。

  多冀循公平使用方面谋突破

  四方会议闭门进行约2小时,由《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陈监林主持,共数十人出席,包括苏锦梁、知识产权署署长梁家丽、国际唱片业协会香港会总裁冯添枝、版权大联盟发言人林旭华、网民团体键盘战线发言人邝颂晴、二次创作权关注组干事阿灵等,建制派及泛民亦派出多位议员出席。

  陈监林会后形容,除了有一位代表於会议尾段离场外,会议大致顺利,各方畅所欲言,各自重申立场,虽然分歧大,不过大部分人均希望可循公平使用及公平处理的可行性方面寻求突破,他建议政府提出新的中间方案,各方亦检讨能否有空间及新元素,不然在没有新改动前提下再召开另一次会议亦没有意思。他认为,一边审议一边谈判,总好过让「拉布」拉倒整个条例,希望各方可实事求是。

  泛民会议召集人何秀兰表示,政府必须要微调方案或重写方案,才有机会促成各方共识,希望政府可行出半步;提早离场并拒绝再参加会议的阿灵批评,会上只是各自重申立场,故不会再参加四方会议;邝颂晴认为会面成效不大,但各方肯开会证明有诚意寻求共识,促请政府尽快提出新方案再讨论。

  林旭华则强调,不接受在未经详细谘询下提出任何微调方案,亦不会接受泛民提出的任何一个修正案,重申现时政府原方案已是版权方可接受的极限,如坚持引入新方案,联盟宁愿原地踏步。

  苏锦梁冀接受先通过后修订

  苏锦梁认为,会议顺利,虽然各方立场维持不变,但态度良好有诚意。被问到会否於公平使用方面提出微调,他举例,澳洲於1998年已4次谘询公平使用事宜,但至今仍无共识,任何微调或改动都十分复杂,强调有必须尽快通过条例,让香港版权法与国际接轨,期望各方接受先通过、后修订。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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