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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孕婦扳倒“釣魚警察”續:仍不知自己是否免罪

2016-02-29
来源:北京青年報

  2014年9月,吳良彩向檢察院提供舉報材料

  手持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的吳良彩

  涉案的永新派出所

  2015年2月1日本報報道吳良彩多次舉報的過程

  3月1日,《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實施。民警在執法辦案中故意或者過失造成違反法定程序等執法錯誤的,將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2014年4月,南寧孕婦吳良彩被“江湖”黑警釣魚執法。在實名舉報后,被立案成為犯罪嫌疑人,因有孕被取保候審。

  《北京青年報》刊發《永新派出所涉嫌釣魚執法被調查》、《永新派出所“釣魚執法產業鏈”調查》、《吳良彩再次舉報“釣魚執法”》系列調查,揭秘當地派出所公權尋租黑幕。

  近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被吳良彩舉報的警所,先后有5人被公訴,3人被判刑。2016年春節,被解除取保候審的吳良彩,度過了她“洗白”后的第一個春節。近十個月過去了,她被扣押的錢物仍未歸還,身份尚不明確。

  坐下病根

  正月十五,回防城港扶隆鄉過完春節的吳良彩,趕回南寧籌備新店。因取保候審的嫌犯身份,之前被“禁足”南寧的她,此時重拾了自由的暢爽。記錄晦暗心境的“世界邊緣”,開始被暖色的“五彩繽紛”網名取代。

  違法者的獲罪和自己的“洗白”,像給家里的生意添了把火。除了北部灣建材城的涂料裝飾店,家里又在江南開了新店。從春節前,進貨、買車,她忙得不亦樂乎。

  因無暇照顧孩子,四個月前,吳良彩把雙子送去幼兒園“整托”,14個月的小女兒則交由婆婆帶去鄉下。

  如若不是有“身份不明”這塊心病,吳良彩本來已經緩過勁兒來了。

  傍晚6點,蒙蒙細雨中的吳良彩騎電動車回家。一路上興致勃勃的她,一從江南大道拐下住家附近的宏德路,便不再開腔。及至路過巷邊的龍運超市,她就像電影《青松嶺》中的大馬陡見村口的老樹,瞬間變得焦慮。她不時地四處張望,因無暇顧及路面坑洼,坐在車后的人,被她顛得頭暈眼花。

  掏出鑰匙開啟樓門后,直到鐵門咣當在身后合攏,她才開始爬樓。

  “驚恐后遺癥”是2014年4月20日那個夜晚落下的病根兒。在被三名尾隨入戶的“警察”抄家帶走后,她便患上了強迫癥。

  事發至今,吳良彩說她沒關燈睡過覺。“老公平常不在南寧,我一個人每晚都要醒上兩次,然后睜眼熬到天亮。外面稍有動靜,我就想該不是有人找上門吧!”

  由吳良彩揭開的派出所釣魚執法“窩案”,已“擱”進永新派出所5名涉案警員。除所長鄧建聰、陳朝暉兩名正式警員和兩名協警外,還有被稱為“胖警察”的博白混混李其偉。而此前她曾聽說,挑腳筋是“博白幫”常用報復手法。

  隨著曝光率的增加,吳良彩在廣西稱得上“名人”。但在警界,很少有人知曉她的本名。他們只知道有個孕婦,端了一個釣魚執法警所。因報道中稱她操博白口音,圈內便以“博白大肚婆”稱謂。

  咬鉤被釣

  22個月前的一幕,至今提起,吳良彩還有顫音。

  2014年4月20日,網友“黃鵬”QQ聯系吳良彩二姐,稱有急用想套點現金。在樓下龍運超市門口,給“黃鵬”刷了7000元和8000元兩張卡后,吳良彩摸黑回家。

  樓門關閉前一瞬,有三個男人從門縫擠了進來,跟著她上樓。“我推開7樓房門時,那三個人沖進來,晃了下證件說‘警察’,便開始亂翻。拿走了電腦、POS機、手機等后,又以非法套現帶走了我!”在樓下汽車上,她發現“黃鵬”也被銬著,眼神東躲西藏。她意識到自己被“釣魚”了!

  在永新派出所,一個“胖警官”對吳良彩說:“信用卡套現屬非法經營罪。要出去得交20萬罰款。看在老鄉份兒上,只罰你10萬。否則直接送上山(黑話,意思為坐牢)!”

  從鄉下來到南寧的吳良彩,賣過化妝品、開過內衣店、送過桶裝水,現給二姐的建材裝飾店幫工。店里新添的兩臺POS機,多為生意之用。偶爾“套現”,賺少許“外快”。按她的說法,“不要說沒有,有也不能給啊!”吳良彩硬是被銬在樓梯凳子上,捱過一夜……

  第二天,“胖警官”見吳良彩仍不松口,便讓她像“黃鵬”那樣做“鉤子”,幫警方釣人抓,將功折罪。

  吳良彩堅稱不認識套現的人。罵罵咧咧的“胖警察”,只能讓她用手機上網搜。“騙”回手機的第一時間,吳良彩迅速轉走了賬戶中多余的1.4萬,并開啟了錄音功能。

  在她偷錄的38分鐘現場音頻中,一操博白客家話的男子,對吳良彩說:“你和他約好地方,帶我去抓人。不帶我去,我就送你上山坐牢……”

  吳良彩哀求:“我有個兒子,以后他報復我,我和兒子怎么辦?……”男子回復:“不出面、不刷卡,我怎么抓人,想將功贖罪就和我去抓他!”

  在往清川大橋幫警察“釣”完人后,吳良彩被逼將約19000元罰款交到二樓的一男警官(即本報報道中提到的陳朝暉)手里。“胖警官”說:“你現在可以出去了,你今天將功贖罪了……”

  冒名發帖

  與吳良彩“遭遇戰”之前,永新派出所“釣魚執法”信用卡套現模式,從未失手。

  其產生背景是,近幾年“警力下沉”,普通經濟案件,可由派出所于經偵介入前先行偵查。南寧一些派出所,便盯住這個“商機”,遍尋有POS機的商戶,安排“魚鉤”去套現。

  北青報此前調查顯示,他們豢養有前科的“二五仔”(即線人)做“魚鉤”,然后由“九八佬”(即中間人)出面談價,形成一條黑金產業鏈。“業界”行規是,警方開始向犯罪嫌疑人“叫價”20萬,雙方一路討價還價。最后給錢放人,不識相的移送經偵。

  據了解,《刑法》中沒有針對信用卡套現的罪名,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責。

  吳良彩家做建材裝飾的客戶朋友圈中,接連有人被以信用卡套現“釣魚”抓了現行,為求免罪,少的罰了三五萬,多的十幾萬。

  與警方結“梁子”的不少,他們建立了“反欺騙聯盟”群,尋機“翻盤”。吳良彩的遭遇被家人無意披露后,她成了雙方博弈的工具,“被推送”上前臺。

  事發一周后,《永新派出所釣魚執法黑幕》帖子,現身“紅豆”社區。它詳述了自己被釣魚“套現”,又逼“釣”下家的過程。特別強調近2萬“罰款”,未拿到收據或發票類的憑證。

  吳良彩很快被“請”到派出所,主題是“求刪帖”。“承諾只要第二天刪掉,會退還我那些錢!”為表誠意,警察果然退還了POS機。

  “我再三申明網帖不是我發的,我也沒法刪除,他們死活不信。”第二天,吳良彩又被“請”回派出所。這次,她被做了訊問筆錄、驗了DNA、照了正側面像、留存了指紋,并讓在筆錄和扣押清單上“倒簽日期”……按照慣例,派出所準備“移送”了。

  實名舉報

  29歲的吳良彩,人生第一次感到大事不妙。惶惶不安中,她以“離家出走”的方式,想躲過一劫。

  南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傳喚證“追”到了她二姐處。吳良彩果然如傳說中的一樣,被永新派出所“依法”移送了。

  事發前,吳良彩正在為要不要剛懷上的“老三”和丈夫僵持。

  “前面兩個是男孩,我想要個閨女。可老公說男孩很費錢,再來個老三日子更難!”吳良彩的丈夫常年在外地工地做建筑監理,工錢一拖就欠好幾萬,他一直為生計擔憂。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在懷孕期和哺乳期,依法不被羈押,享有取保候審的權利。吳良彩決定利用上天賜予的機會抗爭。之前還是選項的胎兒“生命”,此刻淪為定數。

  她粗算了一下,由現在起到小生命降生再到哺乳期結束,有整整20個月的“雙重”保護期。她要用這段時間為自己贏得自由。

  她迅速將“被舉報”模式切換到“舉報”模式。從西鄉塘公安紀委,到南寧市公安紀委,再到南寧市政法委,一路實名舉報。最終在拿到南寧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手機號,獲悉興寧檢察院偵辦此案后,她又把舉報的觸角延伸到檢察系統。

  2014年9月5日,7個月身孕的吳良彩,到興寧檢察院提供音頻視頻及其他受害人名錄。

  2014年11月6日及11月24日,9個月身孕的吳良彩,二赴興寧檢察院指認及最后確認嫌犯照片。

  2015年1月30日,剛出月子的吳良彩來到興寧檢察院,舉報另一派出所以更隱蔽手法釣魚執法的犯罪事實。

  2015年6月30日,因釣魚執法案幾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吳良彩應約到興寧檢察院再次配合控方調查。

  吳良彩在救贖自己的每一步驟,都會巧妙留下各種現場證據。一方面提供給媒體作參考,一方面,也為自己加上一層保護。

  據說她去一些執法辦案部門時,常會有人打趣:“你不會又開著錄音吧?別人都說你是‘特務’。大家都怕了你啦!”一般這時,吳良彩會主動關掉手機;但其實,她的另一個設備正在工作。

  “當初我去西鄉塘公安舉報時,接待人員說,你本身信用卡套現就是犯罪,還來告警察敲詐?我按下播放鍵讓他聽現場錄音。沒幾分鐘他便神色大變。邊說‘你不用再放了’邊簽收材料。……”吳良彩說。

  破解死結

  吳良彩的邏輯鏈條很簡單,只要自己舉報的永新派出所釣魚執法是警察犯罪,自己便可解脫。直到產子當天,她都拖著沉重的身孕四處取證。

  她知道自己最大的麻煩,是撼動那些曾經的“被釣者”,出來“指證”。

  在很長一段時期內,見過或者與她通過話的人,拼湊出的29歲“博白大肚婆”,是這樣的形象:激動而沙啞的嗓音,灰黑與菜色混搭的面容,驚恐而又無助的眼神,1米5身高支撐的隆起腹部。

  在尋求輿論監督未果后,她于苦情之外的砝碼,就是讓證人相信仍有記者在關注此事。

  2014年5月28日,她把第一個證人帶到北青報記者面前。這位被罰10萬的電腦城白總(化名),也是被“朋友”釣魚刷卡時被抓的。他透露,其中一人斜挎包、體態微胖(即“胖警察”)。

  得知其妻即將臨產,開出20萬“罰單”的警察,咬住10萬不再撒嘴。凌晨兩三點鐘,“繳械”的白總被押著,用四五張卡從幾家銀行提款湊錢。

  白總是個突破口。有員工記下了帶走他的銀色面包車牌照。經查,這輛與吳良彩、白總等多位受害人有交集的辦案用車,竟是輛民用的“套牌”車。

  本報首篇調查出爐后,越來越多的受害人站出來指證。一位梅州來邕做生意的黃總,更是主動致電本報,稱認識“胖警察”李其偉。稱他既做“二五仔”又做“九八佬”,為北青報記者梳理出一條黑金產業鏈。

  “實在不忍看著一個孕婦,為眾人的利益奔走!”白總和黃總都曾這樣表示。

  很多知情者為吳良彩的孤身奮戰感到不解。吳良彩說,丈夫常年出差在外,而弟弟又是家中獨子,她不愿給家人帶來任何閃失。

  “我已經失去過一個弟弟了。小弟是在9歲那年,隨父母到南寧探望爺爺時,被竄出的車輛撞飛的。……17年了,母親還偷偷藏著他穿的衣服。”

  身份之謎

  2014年12月25日,吳良彩誕下一個女嬰。同日,檢察院對永新派出所三名涉案人員提起公訴。

  “雙喜臨門”的吳良彩聞訊發來短信:“懸著的心終于放下了。事發到現在8個多月,整日提心吊膽,既為自己,也為腹中的寶寶……現在寶寶挺過來了,壞警察也將被繩之以法。”她說能一路走來,全憑一個信念,就是給新生命一個交代。

  博弈終于有了結果。2015年4月,南寧興寧區法院下達一審判決,鄧振聰、陳朝暉、“胖警察”李其偉,因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11年半到7年不等的刑期。本報報道的吳良彩、黃鵬和化名李先生的三單案例,均被法院審理認定,幾被告人共“創收”26萬元。

  一個月后,南寧公安通知吳良彩去辦解除取保候審手續。吳良彩以為,這下,自己被扣的19000元和POS機、手機等,也將一并歸還。誰知,只讓她補簽了一年前永新派出所移交的錢物扣單。

  “我問扣押的錢物何時退,他們說要看主辦人怎么定,現主辦人不在,要等他回來再說。”

  吳良彩說,9個月過去了,她沒有等來任何說法。“我都不知道自己現在是什么身份!”吳良彩說。

  她聽說,嫌疑人出境可能會受限制。為了“驗證”自己是否“脫嫌”,吳良彩出境去香港、跑到泰國考察、甚至貸款買車……她發現這些對嫌疑人的“設障”,自己都一路綠燈。那還有什么理由扣押錢物呢?

  為她提供法律援助的廣西奎路律師事務所吳暉認為,吳良彩目前的尷尬處境,令人深思。

  吳良彩被解除取保后,已無強制措施。但對她的立案是否撤銷、是否終止偵查,據其透露,沒收到辦案機關任何通知,也沒人找她進行任何詢問或訊問,而扣押的POS機和錢款又未退還。也就是說,截至目前,吳良彩是否還是犯罪嫌疑人,尚不明確。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83條到185條規定,公安機關經過偵查,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對扣押的財物應當解除扣押予以返還。同時公安機關作出撤銷案件或者終止偵查決定后,應當在三日以內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吳暉說,依據3月1日實施的《規定》,如果辦案機關的辦案警察在撤銷案件或者終止偵查后沒有告知吳良彩,也沒有對扣押的財物解除扣押返還吳良彩,又或者吳良彩被解除取保候審一年后仍未撤銷案件或者對吳良彩終止偵查,返還被扣押的財物,辦案的警察都有可能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本版文并攝/記者張倩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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