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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受損車成天津爆炸的次生災害

2016-03-01
来源:鳳凰評論

  作者:西坡

  天津港爆炸已過去半年有余,但是爆炸帶來的沖擊仍在繼續。新京報報道,近日一批Jeep指南者、大切諾基等天津港爆炸受損車輛低價公開售賣。銷售商通過與維修點合作翻新、開貿易公司發票等方式將受損車“洗白”。而克萊斯勒聲明,受損的Jeep車不享有廠家質保。此外,車輛也面臨無法上牌的風險。有保險公司表示,受損車輛存安全隱患,保險公司也可能拒保。

  有人擔心購買者上當受騙,其實這些受損車的“第一接盤手”是知情的,交易過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你情我愿。受損車輛通過拍賣會流入市場,由于拍售價大幅低于新車的官方售價,這些車十分搶手。據媒體報道,青島的一場拍賣會,短短數小時,約150輛Jeep大切諾基和牧馬人全部被拍走。天津一場拍賣會,400輛車很快被悉數拍走。

  但并不是說你情我愿,這些受損車進入市場就沒有問題了。首先,這些車有安全隱患,上路行駛會造成安全威脅。更重要的是,“第一接盤手”很可能并不是最終使用者——這些車輛一般不會單獨起拍,都是兩三輛或者五到十輛打包起拍。很難想象哪個消費者會一下買好幾輛受損車自用。

  最可能發生的情況是,這些受損車“漂白”之后幾經倒手、層層加價,最終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找“冤大頭”接盤。業內人士透露,一般有兩種洗白途徑,一是個人靠關系,上牌后自己用或在二手車市場上交易;另外一種則是通過翻新后,過一段時間,等大家把這事忘得差不多了,再裝成新車在保稅區賣。

  不管哪種途徑,從購買到上路,都要鉆制度漏洞。要想給進口車上牌,關單、發票、商檢單等手續缺一不可。而這批受損車輛,都不具備原始發票。但在中介商那里,只要“找關系”、“肯花錢”,一切都可以打通。

  我們不該忘記,天津港爆炸之所以發生,正是“找關系”、“肯花錢”這種“中國式生意經”釀就的苦果。在利益熏心、不擇手段的個人和企業背后,必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的政府部門配合,才能在制度上撕開口子。

  還應檢討的是,車企和保險公司在這一過程中應負什么責任?克萊斯勒公布了3435輛受損車輛的車架號,聲稱這些車輛不享有質保,但其中只有2114輛被銷毀。對于剩下1321輛,克萊斯勒只是承諾“繼續努力使剩余車輛也可以通過適當方式予以處置”。實際上很大一部分通過拍賣流入了市場。當然,發起拍賣的不是車企,而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在賠償車企后,便獲得受損車輛的處置權,拍賣是減少損失的一種手段。

  車企以拒絕質保摘除自身責任,保險公司為減少損失發起拍賣,拍賣之后發生的事,它們都置身事外。然而,這絕不是負責任的處置方式。在受損車的交易過程中,真正的受害者處在看不見的利益鏈下游。我們要問的是,有關部門去哪兒了?

  反思天津港爆炸,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而是要填補導致事故發生的監管空白。在善后工作中,相對人員傷亡來講,受損車輛的處置是不太重要的一項。但恰恰是不太重要的領域,才能反映出教訓有沒有真正被吸取。不要讓受損車成為天津爆炸的“次生災害”,否則我們就是“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躺下”的無能兒。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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