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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魚”事件,問責是重建的開端

2016-03-04
来源:京華時報

  作者:湯嘉琛

  春節期間備受輿論關注的哈爾濱“天價魚”事件,近日有了新進展: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孫柏森被行政記大過,市場監督管理局副處級干部羅瑤被行政記過,松北公安分局太陽島派出所所長劉剛被誡勉談話,松北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賈紅軍、韓林娜被誡勉談話。此外,還有多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處分、通報批評。

  但凡涉及行政部門監管缺失、執法不規范的公共事件,當事人和圍觀者的一個核心訴求就是依法問責。在媒體和網絡輿論的關注與追問下,事件幾經反轉之后基本真相大白,相關部門的幾位官員皆被問責。這樣的結果令人欣慰,單一的“天價魚”事件至此或塵埃落定,但當地的旅游環境建設卻仍需時日。

  回顧事件始末,涉事商家和職能部門的槽點實在不少:游客遭遇消費欺詐并被打傷,商家卻公然撒謊說是“游客酒后賴賬并動手打人”;商家堅稱明碼標價,經查不僅餐飲服務許可證過期,還偽造消費者簽名;職能部門初查稱“未見出警人員有抽煙等不文明執法行為”,卻很快被當事人曬出的照片否定……

  無論是商家想用拳頭和謊言“欺生”,還是職能部門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終都失算了。這種失算,不僅是在個案處置上的進退失據,更引發了可能危及當地旅游行業的連鎖反應——大量情節類似的消費欺詐行為被曝出,“天價魚”似乎成了一座城的負面標簽。

  類似的情節,我們并不陌生。去年青島“38元大蝦”事件后,曾有評論說“一盤蝦毀了山東旅游局花幾個億投放的廣告”;前幾年三亞頻發宰客事件,很多游客明確表示“寧愿出國玩也不去海南”。對于哈爾濱來說,“天價魚”造成的負面影響同樣不容小覷。

  正因為如此,對涉事部門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厲問責是必需的,同時,這種問責更應該成為反思問題和重建形象的開端。讓“天價魚”事件淡出輿論視線不難,難的是如何吸取教訓,如何解決這起事件所暴露的問題,如何讓每一個出門旅游的人不必擔心自己會被宰。

  在哈爾濱通報問責結果的當天,全國人大代表、哈爾濱市長宋希斌在北京談到“天價魚”事件時說,“感謝那位南方的游客,感謝發現了問題、勇敢地提出問題”。這樣的姿態值得點贊,同時也要看到,建設良好的旅游環境、重獲消費者的信任,依然任重道遠。扯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希望當地政府讓大家感受到誠意、看得到行動。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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