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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兩會】防金融風險 監管架構何去何從

2016-03-06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是金融監管的永恆主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昨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多次強調了金融風險的防範問題。他指出,加快改革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制,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業內人士指,金融監管的統籌協調最近成為兩會最關心的問題之一,一行三會(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是否需要合併的討論不絕於耳。2015年11月3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的說明」里重點提到了九個問題,金融監管的統籌協調是其中第五個問題,也是唯一屬於金融領域的問題。有關這個問題的說明達到638字,在九個問題的篇幅排名中居於第三位,僅次於科技創新和經濟增速。

  銀行不良貸款攀升、互聯網金融風險凸顯、非法集資出現蔓延勢頭等,目前各領域潛在金融風險不容忽視。在昨日開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李克強指出,推進股票、債券市場改革和法治化建設,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適時啟動「深港通」。建立巨災保險制度。規範發展互聯網金融。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加強全口徑外債宏觀審慎管理。扎緊制度籠子,整頓規範金融秩序,嚴厲打擊金融詐騙、非法集資和證券期貨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防風險須理清監管理念

  金融風險的日益復雜,要求監管方式與時俱進。全國政協委員、人保集團董事長吳燄表示,近年來中國金融業逐漸形成了多元的金融機構體系、復雜的產品結構體系和更加開放的金融市場,特別是綜合經營趨勢明顯,對現行的監管框架帶來挑戰,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勢在必行。

  此前,市場上一直有關於「三會合一」的議論。「一合了之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吳曉靈認為,金融市場還是應堅持分業監管,重新組建一個「超級機構」會降低運行效率,進而使監管功能無法充分發揮。

  吳曉靈認為,改革金融監管框架的前提是要理清監管理念。第一,要明確監管的作用是防止金融行為的外部性。一般來說,涉及金融消費者越多的,外部性就越大,如銀行保險等,其用戶極為廣泛,因此需要進行嚴格的審慎監管,而外部性較小的則可適度自律監管。同樣法律關系的金融產品要按照同樣的規則實行行為監管;第二,要明確發展是市場主體的責任,創新和發展是市場主體賴以生存的基礎,監管的責任是保證其發展和創新不損害消費者利益。

  業內吁請專業高手挑大梁

  有業內人士認為,應保留「一行三會」但加強部際協調。這有利於保持金融監管的行政等級和監管能力,能夠解決協調問題,足以應對未來的金融風險,而且阻力最小。此外,這種機制具有足夠的權威,面臨金融危機時能夠動員充分的資源,進行有效的應對。

  業內人士指,為了加強金融監管的統籌協調,需打破金融監管官員升遷魔咒,甄選具有豐富金融監管經驗的領導是加強金融監管統籌協調的最佳方案。這樣的領導才能在保持金融監管行政等級的情況下常態化地參與部際聯席會議,進行有效的部際協調。必要時,可考慮打破傳統人事制度,破格選用有威望、有經驗的金融監管官員。總之,通過采取有效的措施,中國金融監管能力將有顯著的提高,有信心應對未來的挑戰。但是,也要注意,金融監管改革不能解決所有金融問題。

  金融監管改革三種可能

  可能一:大合併

  2015年11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尹中卿表示,建議改革金融監管體制,待條件成熟時把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簡稱「一行三會」)合併為統一的綜合監管機構。

  支持者:

  央行副行長陳雨露曾提出,應該建立起統一的金融監管委員會,全面統籌協調宏微觀審慎監管,全面構建包括貨幣政策、監管政策和信貸政策在內的「三位一體」的宏觀審慎政策新框架。

  光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徐高支持合併「一行三會」。他指在金融創新不斷的背景下,不同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邊界很難劃清,未來也需要不斷調整,而設立單一監管機構則會繞開這些障礙。此外,無論是2013年的錢荒,還是2015年股市的異常波動,都表明了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之間深度協調的必要性。因此,不錯的選擇應當是將三會併入央行,而在央行內部,三會及其他監管部門可以仿效外管局,既在行政上統屬,又有一定獨立性。

  反對者:

  華爾街(北京)經濟研究所李揚支持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緊密協調,但反對大合併。他認為,貨幣、證券和保險之間,客觀上存在著「親疏」之別,因為證券和保險都不涉及貨幣創造。以「外匯管理局/央行方式」來處理銀監與央行的關系,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案,但是堅決反對將銀監劃歸中國人民銀行的內設機構。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巡視員、研究員魏加寧則連人民銀行與銀監會的合併都反對。在他看來,當初銀監會從央行分離,就是為了防止「同步震盪」,即防止銀根與監管同步縮放。由於監管力度直接影響貨幣乘數,若基礎貨幣與貨幣乘數同步放大或縮小,容易引起過度調節。

  可能二:小合併

  與大合併不同,小合併不涉及人民銀行,只是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之間的合併。據有關媒體報道,小合併得到的支持最多。目前有兩種小合併思路:一是保留目前三會,在三會之上設統一協調委員會;二是把三會融合為一會。這兩種思路仍難見分曉。

  支持者:

  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一直都呼吁三會的合併,建議金融監管格局由現在的「一行三會」改為「一行一會」,成立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金監會)。這樣的話,人民銀行主要負責貨幣政策,管理貨幣市場和外匯市場,有一定監管職能。但其他的銀行風險和資本市場的監管,放在專門的監管機構。

  曾擔任過央行副行長的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指,監管部門把自己管的機構和管的行業視為自己的地盤,在自己的管轄機構想做別人業務的時候,往往采取一種鼓勵的態度;但是當別的機構做其所監管範圍內的業務時,就有各種各樣的阻擋。於是市場非常痛苦,一項業務開展要拜好幾個「衙門」,長時間不能夠決策。這也是大家想把三會合起來呼聲較高的原因。

  可能三:部際協調

  除了大合併與小合併,另一個可能的改革思路是在保持「一行三會」不變的基礎上,在更高一級加強統籌協調。這種思路對於現行體系改變最少、阻力最小。它能夠對需要協調的問題進行協調,同時又把不需要協調的問題讓「一行三會」獨自處理,保證專業性。

  實際上,目前已有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2013年公布的《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規定:「聯席會議由人民銀行牽頭,成員單位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必要時可邀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參加。人民銀行行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組成人員」。

  但是部際聯席會議的效果不佳。一方面,聯席會議通過季度例會或臨時會議等方式開展工作,頻率較低;另一方面,聯繫會議主要就是幾位部長一起吃午餐,沒有實質性的具體工作的協調。上述文件規定,聯席會議「不改變現行金融監管體制,不替代、不削弱有關部門現行職責分工,不替代國務院決策」。這限制了聯席會議的作用。

  綜合來看,部際聯席會議的一個重大缺陷是沒有國務院領導的參與,參與人員的重視程度不夠,而且彼此級別平等,很容易形成「議而不決」的局面。

  張曉強:金融監管全覆蓋很緊迫

  本次報告重點提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加強全口徑外債宏觀審慎管理。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張曉強認為,此次報告按照三中全會的部署,在去年改革的基礎上繼續深化改革。其中所涉及的財稅金融體制改革非常重要,「因為現在要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很有緊迫性。」

  全國人大代表、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亦認為,報告最重要的是提到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該如何全覆蓋,是否為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委員會,他稱方案正在研究和探索。報告提出我們是法治的社會,因此監管也要是法治的監管,監管也要有文化建設和一個治理體系,所以不是一個簡單的機構的設定問題。

  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就提出一行三會體制改革問題的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經濟委副主任徐曉蘭認為,混業經營的模式和未來金融發展趨勢都要求金融監管體制加快改革,交叉監管、缺位監管、越位監管等導致金融風險加大,尤其去年一年就有1400多家互聯網金融拿到準生證,但監管沒跟上,出現E租寶等事件才出重拳管理,卻無法挽回損失。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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