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盛芳龄通讯员谢元春、叶田报道:昨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并印发《关於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在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发展方面明确提出「支持广东与澳门共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标志着大广海湾的建设被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成为国家重大合作平台。
国家支持大广海湾建设
《意见》中对泛珠三角区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战略定位,其中特别谈到「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核心区」,依托港澳两地国际竞争优势及内地9省区广阔腹地和丰富资源,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补充协议框架下,充分发挥内地9省区与港澳山水相连、经济联系密切以及「一国两制」的优势,深化各领域合作,拓展港澳发展新空间,提升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同时,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龙头,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腹地,带动中南、西南地区发展,辐射东南亚、南亚的重要经济支撑带。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第三十条「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发展」中,明确指出要「支持内地9省区发挥各自优势与港澳共建各类合作园区,支持广东与澳门共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中山粤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大广海湾上升至国家战略
随着港珠澳大桥、深茂铁路、深中通道、南沙港铁路等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广海湾作为连接港澳经济圈、粤西与泛珠「桥梁」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自2013年大广海湾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覆以来,江门在推进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主动创造条件,将大广海湾的开发建设置於服务「一带一路」、粤港澳合作、广东构建珠三角-粤东西北-泛珠地区联动发展格局等重要部署下进行统筹谋划,争取支持获呼应,力争成为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改革发展任务的重要载体。
主动对接深港澳经济圈,深化江港澳交流合作,成功承办2015年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第十四届香港珠三角工商界合作交流会,江门与澳门就共同推进大广海湾建设等合作内容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以及金融合作备忘录;大广海湾成为广东首批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重点示范基地之一。
大广海湾的建设也同样得到了澳门特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澳门特首办专门致函国务院港澳办,提出了补充意见,国务院港澳办对此也给予了肯定,并及时将有关意见转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由此,大广海湾的开发建设进入了国家视野,其地缘优势、人文积淀、前景预期得到了作为《意见》起草部门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重视,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将大广海湾写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