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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公布涉疫苗案300人名單 食藥監總局發通告

2016-03-20
来源:香港商報網綜合

  原標題:山東公布問題疫苗案詳細線索:共300條含上下線具體信息

  

 

  

 

  

 

  

 

  

 

  

 

  

 

  

 

  

 

  

 

  

 

  

 

  


  濟南齊魯網3月19日訊 (記者 王樹偉) 記者今天從山東省食藥監局了解到,針對近日網友關注的問題疫苗案,梳理出向龐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線線索107條,從龐某等處購進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線線索193條,對外公布。按照《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非法經營疫苗處置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藥化監〔2016〕30號)要求,根據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龐某等非法經營疫苗案件中掌握的信息,共梳理出向龐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線線索107條,從龐某等處購進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線線索193條,現向社會公開。

  對上述線索,我們正在組織調查核查,發現違法行為將會同公安部門進行處理,對涉及外地有關線索已向當地進行了通報。

  食藥監總局:與嫌犯有疫苗交易的單位須25日前報告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了非法經營疫苗案涉案嫌疑人員名單。為徹底查清涉案疫苗來源、流向,嚴懲違法犯罪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具備疫苗經營資質而經營疫苗,是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最高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備合法經營資質、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員,應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主動報告違法經營疫苗情況,包括疫苗的品種、來源、去向等。逾期不報告的,依法從嚴懲處。

  二、各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要立即開展自查,凡與涉案嫌疑人員有過疫苗交易或存在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向個人銷售疫苗情形的,應在2016年3月25日前主動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報告。   向個人銷售疫苗的,應報告銷售的品種、數量、標示生產企業名稱、批號、銷售去向、銷售時間等;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的,應報告來源以及購入疫苗的品種、數量、標示生產企業名稱、批號、購入時間等;已經使用或繼續銷售的,還應報告使用或銷售的詳細情況。

  三、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山東省公布的本地區涉案嫌疑人員名單和協查線索,會同公安機關立案調查,盡快核實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時查明疫苗非法購銷情況。對向龐某銷售疫苗的線索,要查明銷售單位和人員,及銷售的品種、數量等;對從龐某購進疫苗的線索,要查明購進單位和人員,及購進的品種、數量等。對醫療衛生機構購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關人員涉案的線索,要及時通報當地衛生計生部門,以便查明最終銷售去向及使用人員情況。上述調查情況,要逐級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公眾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員情況,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也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反映。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6年3月19日((综合齐鲁网、澎湃新闻网稿件)

[责任编辑:董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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