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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办:坚决反对「港独」言行 律政司指若违基本法必依法处理

2016-03-3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周伟立报道:鼓吹港独的激进组织「香港民族党」近日高调正式成立,引起社会忧虑。国务院港澳办新闻发言人昨日接受新华社访问时强调,坚决反对任何「港独」言行,重申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相信特区政府一定会依法处理。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亦直斥「香港民族党」是香港与国家的毒瘤,必须依法加以铲除。律政司回应指出,会密切关注事件,并与相关执法部门保持紧密联系,有需要时会采取合适行动。

  就国务院港澳办新闻发言人昨日的评论,特区政府发言人昨晚回应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任何『港独』言行违反《基本法》、危害香港稳定繁荣、损害广大香港市民的利益,特区政府将依法处理。」

  鼓吹「港独」违反《基本法》

  律政司发言人晚上亦回应指出,根据《基本法》第1条,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并称根据《基本法》第12条,香港是中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於中央人民政府;鼓吹香港独立的行动违反《基本法》相关条文,亦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或其整体利益。

  发言人不讳言,就如所有涉及违反《基本法》或可能构成刑事罪行的行为,律政司会密切关注事件,并与相关执法部门保持紧密联系,有需要时会采取合适行动。

  日前,一批港独人士高调召开记者会,宣布成立「香港民族党」,狂言该党终极目标建立独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国」,扞卫港人利益及巩固香港民族意识,又扬言要废除《基本法》,制订香港宪法。有关言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政界人士亦齐声严厉谴责。

  危害国家主权香港繁荣稳定

  昨日,国务院港澳办新闻发言人就事件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坚决反对任何「港独」言行,重申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按照《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认为香港极少数人成立「港独」组织的行为危害国家的主权、安全,危害香港的繁荣稳定,危害香港的根本利益,是包括700多万香港市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所坚决反对的,也已严重违反国家宪法、香港《基本法》和现行有关法律。

  发言人指出,相信香港特区政府一定会依法处理,并注意到香港特区政府已依法拒绝该组织的注册,形容这个做法是恰当的。

  陈佐洱:应铲除「港独」毒瘤

  另外,据中新社昨日引述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在北京表示,「港独」是香港的毒瘤,也是国家的毒瘤,它完全违背了国家宪法、香港基本法,违背了13亿人民的意志和历史的潮流,必须依法加以铲除。

  他说:「2012年10月我在人民网与网友对话时,曾说『港独』像病菌一样很快蔓延。当时有人不以为然,但被我不幸言中,事实说明对此决不能姑息。」

  陈佐洱介绍,这几天,全国港澳研究会的专家学者们对声称为妄图废除《基本法》,建立「香港民主共和国」而成立的又一「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义愤填膺,强烈谴责,强烈要求依法铲除毒瘤。

  陈曼琪:具煽动意图已违法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晚上也就各方回应指出,具煽动意图的「港独」行为是违法罪行,吁请市民不要以身试法。她引述《基本法》第1章第1条、其序言及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及第10条都是依据。

  她指出,根据《基本法》的历史背景、立法原意,已列明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任何人激起中国人民或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即属犯罪。

  港府回应

  香港特区政府昨天发表声明,回应国务院港澳办新闻发言人评论香港有人公开宣称成立以“港独”为宗旨的组织。

  声明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港独”言行违反《基本法》、危害香港稳定繁荣、损害广大香港市民的利益,特区政府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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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张建立所谓的“香港共和国”、废除《基本法》的“香港民族党”,27日宣布成立。据大公网30日报道,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王志民就此事给出八个字予以回应:“严重违法,绝不可能”。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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