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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港獨」言論應受譴責

2016-04-0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戴合聲、林駿強報道:激進反對派成立鼓吹「港獨」的組織,繼續受到各界抨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指出,就「港獨」的立場不可含糊,直言「港獨」是錯事,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罔顧本港700萬人福祉,應該受到譴責;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重申,「港獨」與《基本法》相違背,律政司會留意相關人士往后行動,考慮是否有需要采取行動。民間團體「保衛香港運動」亦發起請願,要求警方徹查及拘捕「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

  林鄭月娥昨午在立法會主動回應「港獨」問題,她說:「有關香港民族黨或者對於所謂『港獨』這個主張,近日我留意到有很多社會人士都表達了一個很強烈和很清晰的立場。我的看法是有一些事就是黑和白、對和錯,是不可以含糊的。」

  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

  林鄭說,香港從來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一國兩制」亦是一個憲制的要求,所以任何提出這些「港獨」的言論,都是一件錯事;希望所有社會人士都能看清楚事件本質違反了「一國兩制」、違反了《基本法》,亦完全是罔顧香港700萬人的福祉,所以需要受到譴責。

  她強調,作為依法辦事的政府,在處理無論什麼機構、什麼人士提出的申請,都是會依法辦事,當然包括最重要的是《基本法》。

  律政司關注研采取行動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席立法會財委會會議時,被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提問,當局將如何應對「港獨」思潮時嚴正回應,「港獨」主張跟《基本法》第1、第12條相違背,直言完全不符合《基本法》;律政司正在研究,并留意相關人士往后的行動,將來會按日后情况,考慮是否有需要采取行動,并由執法部門調查作搜證。他重申,表達言論自由并非沒有規限,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有需要緊密跟進情况。

  顏寶鈴:須堅決摘除毒瘤

  港區人大代表、飛達帽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顏寶鈴指出,「港獨」言論鬧到滿城風雨,令人對本港未來發展感擔憂;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已確認中國將以《基本法》確立香港為特別行政區,作為香港憲制文件,《基本法》在本港的法律地位不容動搖,也是香港穩定繁榮發展的重要基石。

  她又說,《基本法》首條已指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她狠批「港獨」組織及其言論嚴重違反《基本法》,公然挑釁本港法治精神及核心價值,破壞香港長治久安,更影響港人根本利益及民生福祉,需要堅決摘除「港獨」毒瘤。

  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出,香港如果獨立,一定是違反《基本法》;不過,對於這是否違反本港法律,要視乎相關組織的行為;如果一個團體不獲公司條例以及社團條例註冊,但仍然繼續運作,其實屬非法團體;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梁美芬也稱,政府不應批准相關主張的團體註冊及團體的活動。

  愛港團體質疑違法促警查

  另外,民間團體「保衛香港運動」昨日也舉行請願,反對「港獨」。該會一行約20人,從灣仔港鐵站外出發,游行至警察總部。發起人傅振中指出,身為「香港民族黨」召集人的陳浩天,煽動群眾擾亂社會秩序,該組織更表明要香港獨立,鼓吹「港獨」,質疑有關人士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故要求警方徹查及拘捕有關人士;他們向警方遞請願信,促請警方跟進。

  吁9月用選票踢走反對派

  傅振中慨嘆,部分入世未深的年輕人,淪為反對派政黨的炮灰,又質疑反對派政黨「心腸惡毒」;他指出《基本法》第1條已列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他更質疑反對派聲稱言論自由下「什麼也可以說」,正正是誤導年輕人;他指出「港獨」將會損害港人的生活,猶如「變種沙士」;他促請本港選民於9月的立法會選舉,要用選票踢走反對派。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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