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涉卷入利益冲突事件。有報道指她兩年多前以一個半山單位,與富商交換2個單位,而交換的單位更被指低於市價。馮程淑儀昨日發表聲明反駁,直斥報道失實,解釋有關單位全經地產代理交易,過程中從無接觸過交易的另一方,又強調已按照稅局估算的差價全數繳付雙倍印花稅,當時亦有根據規定申報。
全經地產議價無接觸買家
有報道聲稱,馮程淑儀2年多前以一個半山單位,向商人何鴻荣太太陳婉珍的胞妹陳婉玉名下公司,交換跑馬地2個相連單位,馮太其后向對方繳交650萬元作為差價,被指較估值低300萬元,更指控馮太涉及利益冲突。
馮程淑儀昨日發聲明澄清,解釋有關單位的交易是經地產代理議價,過程中從來無接觸過交易的另一方,她只知對方是本港一間註冊公司,從不知道股東是誰,代表該公司簽署交易文件亦非報道所稱的陳女士。
繳雙倍印花稅及如實申報
她強調,自己當時已按稅局對估算的差價全數繳付雙倍印花稅,物業交易時她是康文署署長,已根據規定向民政事務局適時及如實申報,認為涉及利益冲突的指控是完全無事實根據。馮太又批評,有關報道僅基於臆測和懷疑,就對她作出不公及失實的指控,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