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全港的荃湾「石棺藏屍」案有突破性发展!消息称,案发後潜逃台湾的涉嫌主犯及三名帮凶,昨被台湾警方寻获及转交移民局扣查,他们将被列入不受欢迎人物,料日内被驱逐出境,本港警方会「陪同」四人登上本港注册航机,待返港途中将他们拘捕;若过程顺利,相信是本港回归以来,首宗港人疑犯遭台湾驱逐被捕事件。不过,警方发言人表示,至昨晚仍未收到有港人在台湾被扣查的消息。
而负责调查「石棺藏屍」案的探员,昨晚八时重返案发现场的荃湾灰窰角街六号,并将一段拍摄到一名男子进入升降机的片段,交予大厦保安员监认,不排除案件有进一步发现。
消息指,被台湾扣查的四人,包括案中涉嫌主谋的二十七岁姓曾租客,其姓何女友,二十余岁,与姓张及姓刘帮凶,他们已被台警转交移民局扣留,最快一周内驱逐出境及押回本港。
警方在调查「石棺藏屍」案後,查获涉案在逃的疑犯,已於上月十一日一同潜逃台湾,港警随即透过联络事务科,知会台湾警政刑事警察局国际刑警科及相关部门要求协助,并将疑犯资料转交台湾当局。
台警将资料交移民署调查,发现四名目标港人入台後,匿住台北火车站附近一家酒店,其中姓曾主谋的台签证有效期至本月九日,台警昨日赶至酒店截获四名男女,并交移民署扣查,稍後会按程序通知本港入境处,并将他们列为不受欢迎人物,以便驱逐出境。据悉,港警打算在台湾桃园国际机场登机闸接收四疑犯,再「陪同」登上本港注册航机,待返抵本港上空时将四人拘捕。
消息称,若过程顺利,相信是本港回归以来,台湾首次驱逐及移交港人通缉犯,由於事件敏感,故要慎重处理,确保事件并非涉及政治事件,因港台没有引渡或司法互助协议,若处理不善,会被人认为替港警在台执法,影响内地与台湾刑事司法互助协议。
早前探员带走藏屍「石棺」(资料图片)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法学博士谭志强表示,因港台没引渡协议,台湾当局只能将逃到台湾的涉案人士,列作不受欢迎人物及驱逐出境,惟法律上没指明须返回原居地,故疑犯有权选择不回港,若疑犯被强行安排登上本港注册航机返港,他们可透过律师抗辩及拒绝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