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 陳恒鑌
領展目前在本港擁有及管理76000個泊車位,但有別於一般的商業停車場,領展的停車場絕大部分位於公共屋恏及居屋屋苑範圍內,其性質如同屋恏生活設施。而領展屋恏停車場的地契一般設有條款,說明使用停車場設施的人士通常只限於有關屋恏或屋苑的居民,以及土地契約指明的其他屋恏或屋苑的居民和真正訪客。由此可見,領展的停車場原來是以服務公屋及居屋居民為先,實不應漠視他們的需要。
不過,筆者近期收到大批月租車主投訴,指領展大幅縮減停車場的月租「固定車位」數量,改以「浮動車位」取代,令月租車主須與時租車主「爭位泊」,帶來諸多不便。領展解釋,改動只為提供更多時租車位給訪客,縮短輪候時間。不過,我們擔心領展視停車場為商場「附屬設施」,并以「泊車易」、「泊車優惠」吸引區外客帶動人流,從而提升商場資產的價值。如此,縮減月租泊位及「浮動化」將會變本加厲。此外,舊式屋恏停車場的設計一般較狹窄,不是所有車位都適合「温食車」或「家庭車」停泊。領展雖說會確保有足夠車位預留給月租車主,但是否「泊得落」,恐怕要閣下自理了。如此,不但影響月租車主的利益,亦有違停車場土地契約的精神。
領展動作多多無非是想增加收入,但同樣是停車設施,部分屋恏電單車泊位需求甚殷,領展卻拒絕把長期空置的私家車泊位改作電單車泊位,變相浪費資源及成為日后車場加租的藉口。領展推搪是地契限制,不能隨意增加電單車泊位。但假如領展有誠意回應居民的需求,大可以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書,將私家車位改為電單車泊位。領展所講的「不能加」,實際上會否是因利潤少而「不願加」?
領展停車場的客戶群均為中、低收入的市民,對停車場租金升幅的承受力有限。不過,據領展的消息,領展停車場計劃在5月1日大幅加租,平均增幅超過8%。領展車位年年加租,相比於2009年,2015年時每個車位的收益已升了愈七成,這反映了領展加租的步伐及幅度何其急促!一如上文所述,領展在管理停車場上已不太重視屋恏車主的利益,現在又將租金一加再加,實在令人不滿,故筆者反對領展加租,并強烈要求領展撤消今年加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