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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Q3發儲值支付牌照

2016-04-06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劉佳玲報道:去年11月,香港《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法例生效,相關運營商須在一年的過渡期內向金管局申請牌照。金管局高級助理總裁李達志表示,目前有逾20名儲值支付工具牌照準申請人,第三方專業人士正對申請人進行獨立評估,計劃第三季度開始分批發出牌照。

  儲值金上限不「一刀切」

  對於市場關注的儲值金上限設置問題,李達志表示,上限金額不適宜「一刀切」,金管局將因應申請人提出的建議,結合公司業務性質,就個別公司的儲值金上限提出清晰指引。

  金管局提醒市民,營運商可能因種種原因退出市場,金管局將要求營運商提出詳細可行的退出計劃,包括客戶資金與公司資金分開管理,客戶資金只可用於客戶及流動性高并穩定的投資項目等,確薄運商退出市場后客戶儲值金的全額退款。另外,有些單一支付工具可豁免牌照申請,例如餅券等,因發行商和服務提供商是同一公司。

  暫無法估計最終發牌數量

  按支付工具分類,在逾20名牌照準申請人中,68%的支付工具類別為「預付卡」,32%的支付工具類別為「網上/流動支付」。按業務狀況分類,七成申請人為現有營運商,三成為有意進入市場的新參與者。按母公司所在地分類,母公司在香港的申請人占比五成,中國內地的占比為三成,歐美占比兩成。

  李達志表示,發牌工作正在進行,目前無法估計最終的發牌數量,但大家能想到的營運商都在申請者之列。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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