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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ID单车翁自炒亡 警寻家人

2016-04-29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冯仁乐报道:将军澳澳景路发生严重单车意外。一名老翁昨日被发现疑踏单车「自炒」倒地昏迷,送院抢救後命危,因他身上并无身份证,警方现正急寻其家人,事发路段交由私人管理,曾於2011年发生涉及单车致命车祸,管理公司亦贴出「不准踏单车」告示。

  头部堕地昏迷途人发现报案

  昨日凌晨5时许,一名老翁在将军澳维景湾畔澳景路踏单车期间,突然失控「自炒」头部堕地重伤,途人发现报案。救护员赶至送院抢救後情况危殆。警方正调查老翁身份,意外成因及当时事发经过。

  警方发言人表示,急欲会晤澳景路近88号马路上,一宗交通意外中严重受伤男子的亲友。事主年约70至80岁,身高约1.7米,中等身材,尖面型,黄皮肤及秃头,事发时身穿浅灰色短袖上衣、黑色短裤及浅蓝色运动鞋,身上没有任何身份证明文件。东九龙总区交通部特别调查队正跟进调查案件,呼吁其亲人及目击者致电2305 7560或2305 7500与调查人员联络。

  事发路段告示不宜踏单车

  澳景路位於油塘与将军澳之间,连接油塘碧云道与将军澳的维景湾畔私人屋苑,长达2.3公里。路段入口位於油塘一端,由於设有闸口,不少人以为是私家路,但其实该路段为公家通道,不过交予维景湾畔作保养维修,而澳景路沿途弯多路斜,部分路段达1:10斜度,管理公司在油塘一端门口,挂有「此路段不宜进行单车活动」字样的警告牌,部分路灯上亦贴有「不准踏单车」标志。

  此外,管理公司又挂有标语称,澳景路只维景湾畔居民及获批准者使用,「擅闯者」如发生任何事故,需承担所有责任。不过,上址并非法例禁止单车的路段,亦非交通黑点。实际上该路段车辆流量不高。

  2011年6月1日,一名姓黄休班消防员,在澳景路踏单车时失事,被抛出单车外,送院抢救後不治,享年43岁。死者1992年入职,生前隶属中区旭龢消防局。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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