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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适当下调新能源公交车补贴

2016-05-0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自今年初,部分車企電動車騙補行為被媒體曝光后,有關“地方政府將下調新能源汽車補貼”的傳聞便在坊間流傳。

 
  5月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最新一期的深圳政府公報發布了《深圳市新能源公交車示范推廣期運營補貼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深圳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每年每輛26萬元、45萬元不等,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投入運營的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標準將根據企業實際支付購車價適當下調。記者發現,在地方城市的公開政策中,深圳是較早提出新能源公交車補貼下調的城市。
 
  賽迪顧問汽車產業研究中心分析師汪家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來看,與騙補之間沒有直接關系,“當前國家騙補調查并未發布最終結果,而深圳已經提前出臺政策。”
 
  同比下調幅度達12%
 
  汪家紅告訴記者,主要與此前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發文有關,該文明確2017年至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適當下調。其中,2017年至2018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年至2020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所以補貼下調是未來的趨勢。
 
  深圳具體下調標準為:2016年1月1日之后投入運營的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標準根據企業實際支付購車價適當下調,補貼下調額度為新投放的新能源公交車購車價在2015年基礎上(2015年單車價格為100萬元)下降額的12%。
 
  此外,辦法還規定,新能源公交車單車年度運營考核里程為6萬公里,實際運營里程達到或超過6萬公里可獲得全額補貼,如未達到6萬公里則按照每公里7.5元進行扣減。為保障公交特許經營企業運營新能源公交車的固定成本開支,單車補貼的年度最大扣減額度為15.7萬元。
 
  事實上,今年3月2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于年營運里程超過5萬公里的純電動租賃車輛,可在相關領域專項資金內按一定標準給予運營費用補貼。
 
  “下調12%幅度并不大,但是針對補貼的標準得以不斷的細致,對前期的政策也進行了糾偏說明政策不僅是鼓勵采購,同時推動新能源汽車的使用。至于從公交開始,主要基于近兩年國內新能源公交車的增長速度迅猛,也是主要由政府主導的領域。”汪家紅對此表示。

  分析稱不會有直接影響
 
  根據前期公交大巴推廣應用情況,深圳市確立今后更新和新增的公交大巴,要求100%使用純電動大巴。深圳發改委碳交辦處長周全紅曾公開表示,關于公交車,計劃未來三年內全市的大巴全部更新為純電動大巴,努力成為在國際上公共交通領域推廣新能源汽車規模最大的城市。
 
  廣東省的實施意見也提到,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公交車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車比例超75%,其中純電動公交車占比超65%,基本實現純電動公交車的規模化、商業化運營;珠三角地區新能源公交車保有量占比超85%,其中純電動公交車占比超75%。
 
  同時,從2016年開始,珠三角地區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車中,純電動公交車比例不得低于90%,其余1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不得使用燃油車。此外,將逐步減少對城市公交車燃油補貼,增加對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
 
  深圳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助理陸象幀此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一直以來,深圳在公交運營積極探索,按照整車租賃、充維一體的純電動商業模式,比如東部公交公司率先采用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相結合的混合租賃模式,主要思路就是資產輕化、購租結合、里程保障、分期付租、自行充電、利益共享,目前已在全市新能源公交大巴上推廣。
 
  汪家紅認為,公交車經營租賃可以降低公交公司一次性購置成本和整車維護成本,由第三方公司負責,融資租賃模式主要優勢在于可以分期支付,降低公交公司資金壓力。“補貼下調后,對于采用運營租賃模式的公交公司不會有直接影響,但第三方車輛出租公司會提高租車費用,會間接影響公交公司;對于采用融資租賃模式,其將直接影響公交公司,其獲得的補貼減少,車輛采購成本會有所提升。”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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