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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叫停規劃信息中心“天價打印”

2016-05-16
来源:新京報

  連日來,海南省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天價打印費”事件引發網絡關注。有三亞市民向媒體報料稱,自己在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打印一張規劃圖,被收取了高達50元的打印費。15日,新京報記者從三亞市相關主管部門獲悉,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的該項服務性收費存在未明碼標價、票據填寫內容不規范等多項違規,目前已經責令其暫停相關收費項目。

  打印一張規劃圖至少五十元

  打印一張規劃圖能有多貴?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在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市民打印規劃圖等文件時,需要支付少則五十元,多則上百元的費用。相比之下,市面上同等規格紙張的打印費用,只有幾元錢。

  事件發生後,在網絡上引發熱議,有網友稱其為“天價打印費”,並質疑該項收費的政策依據。對此,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員向當地媒體表示,中心收費是參照三亞市物價局文件的,規劃圖紙打印這一項的收費是:A1,200元;A3,100元;A4,50元。並出示了一份由三亞市物價局下發的《關於重新核定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有償服務收費項目及標准的批複》。這一文件對該中心的有償服務提出了收費標准。在該份文件中,“規劃圖宗地查詢出圖費”一項的收費標准為:A3每張61元;A2每張83元,服務內容包括將宗地坐標輸入、查詢用地性質和打印圖紙。這名工作人員稱,盡管規劃圖系上級部門提供,但是錄入和查詢均需要人力成本,因此會收取相關費用。

  新京報記者查詢得知,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系三亞市規劃局下屬單位,屬於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相關收費標准已被廢止

  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的收費,是否有相應的政策支持?在海南省物價局的官網上,新京報記者找到一份名為《海南省物價局對部分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廢止的通知》的文件。

  在這份通知的附列文件中,新京報記者看到,該中心所依據的《關於重新核定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有償服務收費項目及標准的批複》這一文件已經於2016年3月1日被廢止。在海南省物價局的官方網站上,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的相關收費標准處於“已放開”狀態。也就是說,目前相關收費系該中心自主定價。

  對此,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員曾向媒體表示,該中心目前並未收到廢止通知,因此仍然沿用之前的收費標准。

  有償服務項目收費被暫停

  15日,新京報記者從三亞市相關主管部門了解到,該市物價部門已經介入事件調查,並出台了相應的處理措施。

  新京報記者獲悉,目前,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提供的服務項目收費屬於市場調節,需要依據成本合理確定,並報物價部門審批後才能進行收費。而三亞市物價局調查發現,該中心提供的有償服務收費項目中,存在未明碼標價、出具票據填寫內容不規范等問題,已經責令其暫停相關項目收費。

  三亞市規劃信息中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將對自身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並接受消費者監督。

  ■ 盤點

  新京報記者整理公開報道發現,類似“天價收費”頻頻出現,並不時被媒體曝光。

  發改委:“湖南天價救援費”是典型亂收費

  對湖南潭耒高速段“天價救援費”事件,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12日說,這是一起典型的亂收費案件。事件發生後,國家發展改革委第一時間要求湖南省發展改革委立即調查了解情況,迅速依法依規處理。

  趙辰昕在當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湖南省發展改革委查明事實後,已及時對當事方作出處理決定,並決定近期召開全省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和施救單位提醒告誡會。湖南新塘車輛救援站在接受處罰的同時,也已向貨車司機道歉。

  今年4月2日,湖南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發生側翻。事故發生後,負責該高速路段的救援隊趕到現場,並將側翻的貨車拖到了車輛救援站內。盡管事故發生地距離救援站不到20公裏,但是工作人員卻向當事司機開出了高達3.6萬元救援費賬單。面對司機的質疑,救援人員不僅表示“一分都不能少”,並且拒絕出示救援費計算方式和明細清單。最終司機交付約1.8萬元救援費。

  經有關部門再次核算,事發貨車的實際救援費被確定為14880元,不到當事救援隊報價的一半。

  經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調查,涉事救援站系湖南路通車輛救援服務有限公司下屬單位。今年的4月8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作出了“清退涉事救援人員,追究車輛救援站負責人責任,將其調離崗位,並嚴肅追究湖南路通車輛救援服務有限公司違約責任,扣除其履約保證金2萬元”的處罰決定。

  4月12日,湖南省發改委約談了湖南高速公路潭耒分公司和湖南路通車輛救援有限公司潭耒分公司負責人,責令湖南高速公路潭耒分公司整改規范,並處罰款5000元。同時,責令湖南路通車輛救援有限公司潭耒分公司將多收的車輛施救費2140元退還給原交費者,並根據國家價格法律、法規對其處以違法所得5倍,計107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溫州物價部門介入調查“天價擺渡車”

  同樣引起熱議的,還有溫州機場“天價擺渡車”事件。近日,有網友發帖稱,5月4日,自己和同事乘機從北京飛往溫州。落地後,為了幫頭等艙的同事拿行李,就與其一同乘坐了頭等艙專屬的擺渡車。由於這名網友所持系經濟艙機票,因此,溫州機場向其收取了398元的“擺渡費”。

  從停機坪到航站樓,只有約300米的距離。這名網友質疑,溫州機場這一收費標准明顯屬於“霸王條款”。而溫州機場則回應稱,該項收費事先明碼標價,“機場提供的固定服務系市場主導價,不需要物價部門審批。”

  事件發生後,有媒體調查發現,溫州機場從事貴賓服務業務的下屬公司,年平均淨利潤率在40%左右。5月10日,溫州物價局回應媒體稱,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後續情況將向社會通報。

  ■ 專家說法

  “壟斷造就‘天價’事件”

  三個“天價收費”事件,涉事主體既有政府職能單位,也有國企,但背後卻存在共性:身處這樣的消費環境時,消費者往往無法進行自由選擇。

  “不去規劃部門,你能打印到圖紙嗎?在高速公路上,你能選擇救援隊嗎?在機場,你能不用機場擺渡車嗎?”在華南理工大學政府績效評價中心主任鄭方輝看來,這些“暴利型”收費,之所以能夠登堂入室,都是源於“壟斷”。他說,正是在這種壟斷制度下,一些部門和企業才敢放心大膽地收取高價費用。

  要破解“天價收費”的循環,應該從哪些方面著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告訴新京報記者,治理這種“天價收費”,關鍵在於引入市場機制,同時健全相應的政策法規。“國家當前改革的方向是簡政放權,是抓大放小,在一些市場能夠提供的收費服務領域,機關企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也應該退出,交由市場自由競爭。”

  “不管是政府機關,還是企業,都應納入法律監管體系中。”在他看來,嚴管收費項目,實行標准化收費,既可以減輕企業和老百姓負擔,也是釋放社會活力的要求。(王煜)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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