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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藉轉型正義之名撕裂台灣

2016-07-06
来源:香港商報

  台灣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潘錫堂

  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過程屢生口角,國民黨不滿民進黨以人數優勢封殺藍營修正動議,因此退席抗議,最后由民進黨與時力黨聯手通過《促轉》初審。民進黨以轉型正義為名,將台灣現代史扭曲為國民黨的威權統治與白色恐怖史,并美化日本殖民統治的正當性,在文化政策上則「去中國化」,其偏頗的史觀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不可黨同伐异

  所謂「轉型正義」,目的在於就往昔因權威壓迫而權益受損者進行賠償或恢復名譽等。但轉型正義必須以尊重歷史的態度、以民主精神為之,否則促進了一部分的轉型正義,卻制造了另一個不正義,將使台灣社會永無寧日。

  其實,轉型的方式可透過漸進式改革或激進式改革為之。改革,有成功轉型者,也有轉型失敗而陷入「內卷化」,即所謂民主化的回潮,意指民主化失敗而重返先前的政治體制。尤其,轉型之后可采不以報復心態來看待被改革的對象。因此,較為理想的轉型,則為擴大獲利者,降低損失者,如此之轉型,將可避免社會對立,維持社會和諧。

  由於民進黨偏頗的史觀,導引出其荒謬的邏輯,接着彰顯出其報復的心態與行徑,也就讓人見怪不怪了。像是民進黨始終堅持「日治」、否定「日據」,進而美化日本對台灣的殖民統治。尤其民進黨當局一再重申原住民才是台灣最早的主人,甚至還要以政府名義向原住民道歉,既然民進黨當局承認日本統治的正當性,則何須向原住民道歉?可見民進黨當局邏輯錯亂,既承認原住民起而抗日是正確的,又認定日本在台鎮壓也是對的,則要找加害者也只能推諉塞責給國民黨了。然而,轉型正義不該成為黨同伐异的工具,這只會繼續撕裂台灣社會。

  惟轉型正義的議題在民進黨520重返執政以來,一直是立法院攻防的焦點。其實,民進黨選前就打出轉型正義的旗幟,更早就承諾重新上台后將讓國民黨黨產歸還給全體台灣民眾。目前民進黨意圖藉由《政黨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之立法,火力全開地對國民黨進行全面清算。上述三法可合稱為「清算三法」,其中又以《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最厲害。2月新一屆立法院成立后,取得多數席次的民進黨便十萬火急地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搬上議程,并已於6月上旬在國民黨團無法阻擋而弃守之下初審通過。

  入黨於罪心態扭曲

  任何民主社會采行的刑律之立法精神皆秉持「無罪推定原則」,然而民進黨當局力推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乃是先入為主地采「有罪推定原則」,將國民黨所持有的條文列舉的黨費、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之外的財產,一概推定為不當黨產,全都列為清算項目,必須由國民黨自行舉證證明取得系屬得當。尤其《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將「不當黨產」處理對象界定為1987年7月15日之前成立的政黨,根本就明指國民黨。可見,此一法案以「入黨於罪」的扭曲心態劍指國民黨遂行政治清算,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1949年之后國民黨遷台,早期雖有一些如白色恐怖等不堪回首的過往,但大體上台灣終究還是以平和的漸進式改革進行轉型,奠定往后台灣經濟起飛的基礎。可見,歷史巨輪的發展中,統治者固然剝奪了一部分人的權利,但若能放在整個歷史的大框架與大脈絡中加以理解與對待,才可避免以偏頗的視野與立場看待歷史,而較能夠以相互包容的態度來面對歷史與處理現狀。

  總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包攬立法、行政、司法等三權集中於行政院下設的「政黨財產調處委員會」,凸顯民進黨在不當的心態下進行的不當立法。尤其民進黨任令「促轉條例」授權「促轉會」可通知憲兵協助搜索,更是開民主的倒車。可見政治與社會的轉型一旦跳脫民主精神,以仇恨對待政治競爭對手,則台灣勢必會陷入永無休止的仇恨對立之中。若民進黨真的有心實現台灣社會的大和解,就切忌將轉型正義蛻變成本身黨同伐异的工具。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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