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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利监会报告指 田北辰非蓄意漏报

2016-07-07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林骏强报道:巴拿马文件较早前揭露,经民联立法会议员刘皇发、新民党立法会议员田北辰,分别於离岸公司担任董事,没有向立法会申报。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昨日发表调查报告,委员会主席叶国谦交代报告详情;报告指没有资料显示田北辰蓄意不登记利益,决定不作处分;至於他及刘皇发被指担任董事的投诉,同样都不成立。

  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主席、民建联议员叶国谦昨日交代调查报告。报告指出,田北辰持有相关离岸公司的股份,达百分之五十,超过《议事规则》所订需要的登记门槛,即持股量百分之一,故判定他违反《议事规则》第83条第(1)款的登记规定。

  对发叔任董事投诉不成立

  不过,报告指出由於没有资料显示田北辰是蓄意不登记有关利益,或与其议员角色有任何利益冲突,因此委员会决定不作任何处分;至於关於其受薪董事职位的投诉,报告称没有足够证据证实相关职位属受薪性质,故投诉不成立。

  而关於刘皇发的投诉,报告指出对方已回应道,并没有在文件揭露的3间离岸公司担任受薪董事;报告续指,未有资料显示他本人,或联同他太太及子女持有任何一间公司超过百分之一股份的实际利益,故同样裁定投诉不成立。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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