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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FB到穀歌 除了創新它們還是避稅的“大戶”

2016-08-03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錢童心

  [這些跨國公司在各個國家的經營,看似完全遵守當地的稅收條例,但卻通過複雜的稅收安排和“騰挪”設計,為“合理避稅”而費盡心思]

  [截至2014年底,500強公司累計以避稅目的獲取利潤超過2.1萬億美元,最有錢的30家500強公司擁有1.4萬億美元利潤,占到了總利潤的65%。]

  7月29日,希拉裏在競選演講中承諾,一旦當選將對美國大公司海外避稅和資產轉移下手。“如果大型跨國企業一邊享受稅務優惠一邊還把工作機會都放到海外,那我們就要讓它們有所補償。我們將把那部分錢放到它本應屬於的地方——創造國內就業!”希拉裏說道。

  事實上,這不是希拉裏第一次關注大型企業的海外避稅問題。早在去年,希拉裏就表示將推動國會通過一項決議抑制大型生物醫藥公司以避稅為目的的海外兼並項目。

  有意思的是,就在前一天,美國國稅局向Facebook發出了補稅公告,要求其補繳30億~50億美元稅收,外加利息和罰金。

  事實上,Facebook並不是唯一遭到逃稅指控的大公司。蘋果、微軟和亞馬遜等全球科技巨頭都曾因在海外國家的稅務問題而接受美國國稅局的調查。

  微軟在上周四的證券備案文件中表示其稅務審計仍在繼續,可能會“重大”影響公司的財務狀況。

  截至目前,Facebook、穀歌、亞馬遜、蘋果的市值分別介於3500億至5800億美元之間。

  “稅負倒置”的攻防戰

  今年4月,美國財政部出台了旨在遏制避稅交易的新政,這直接導致了輝瑞1600億美元收購艾爾建受阻。

  輝瑞原本計劃在與艾爾建合並後,將新的公司總部遷至愛爾蘭。然而根據美國財政部的稅收新政,輝瑞在並購後即使將總部遷至愛爾蘭,也無法享受到稅收上的優惠。

  如果輝瑞成功收購艾爾建,將是美國曆史上最大一起“稅負倒置”的收購案例。“稅負倒置”指企業通過改變注冊地的方式避稅。根據美國法律,注冊地在美國的企業需將海外利潤彙回國內,還要按照美國的聯邦企業所得稅率再次納稅。如果輝瑞通過並購將公司注冊地轉移至愛爾蘭,那么輝瑞的稅率預計有望由目前的25%下調至17%~18%。

  有趣的是,就在一年前,輝瑞曾經對英國第二大藥企阿斯利康表示過收購意向,其注冊地在英國。最終這筆交易同樣因為涉及“稅負倒置”而被美國財政部叫停。

  不過輝瑞下定決心要規避美國的高稅率。輝瑞首席執行官IanRead此前數次表示,美國繁重的稅收讓輝瑞處於不利地位,是輝瑞的當務之急。如果美國政府不改變稅收政策,那么公司為了減稅而將注冊地遷往海外的動機不會減弱。

  盡管輝瑞對艾爾建的收購最後沒有獲批,但此前已經有兩起並購交易獲得通過:一起是美國可口可樂企業公司(CCE)、可口可樂伊比利亞合夥公司(CCIP)與可口可樂的德國瓶裝業務宣布達成合並協議,合並後成為了全球最大的可口可樂飲料獨立瓶裝商;另一起是CF工業控股以包括債務在內的8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競爭對手OCI的部分資產。這兩起交易都是以“稅負倒置”的方式創造以歐洲為總部的新公司,凸顯了美國公司希望將稅基遷移至海外的想法。

  事實上,去年僅上半年,通過海外收購實施“稅負倒置”的交易就已經超過3000億美元。

  有關專家指出,企業為了給股東創造最大的價值,並且考慮到經營成本壓力和保持現金流的因素,可能會希望在現有稅制下去選擇一些較優的稅務安排。即使企業不盈利,不需要交所得稅,也可能會希望降低其他稅負,比如流轉稅。

  目前,企業常用的法律框架內的稅務安排途徑包括轉讓定價,這也是最常見的利潤轉移的手段,通過關聯企業之間轉讓實物或者勞務、無形資產時的不同定價來實現利潤轉移。另一種方法是設立避稅地的控股子公司,比如常見的開曼群島;或利用歐盟內部的機制,直接把總部設在盧森堡等地。而近期出現較多的情況是通過企業間的並購,來實施“稅負倒置”交易,即設立持股公司,也就是所謂的中間公司或者管道公司,通過位於低稅率地區的中間公司轉移資產股權來實現避稅目的。

  嚴苛的稅收

  此前,穀歌也因為在歐洲的避稅問題被推到風口浪尖。在過去的兩個月裏,穀歌在法國巴黎和西班牙馬德裏的辦公室被輪番突襲。《華爾街日報》報道稱,西班牙警方可能在搜尋關於“穀歌不按實際數目上報收入以達到避稅目的的證據”。

  穀歌的業務覆蓋全歐洲。其在愛爾蘭首都都柏林的子公司是穀歌在海外最大的分支機構之一。愛爾蘭直到去年1月之前實施的還是“雙重愛爾蘭”的規則,即公司可以將其在愛爾蘭的主要收入和利潤以知識產權費的形式支付給穀歌另一個在愛爾蘭注冊,但是在百慕大群島運營的子公司,通過這種形式,穀歌能夠將其海外稅率削減至5%,甚至比愛爾蘭12.5%的稅負還要再低上超過一半,每年能夠因此節省數百億美元的開支。

  這引起了一大批歐洲國家的不滿。法國就起訴穀歌的愛爾蘭公司在法國境內有永久運營,但是隱瞞了這一事實,並以此達到偷稅漏稅的目的。

  法國政府因此要求穀歌繳納16億歐元的欠繳稅款,不過穀歌希望能就數目進行協商。法國財長米歇爾-薩潘對此予以拒絕。事實上,今年年初,穀歌已經向英國政府繳納了1.3億英鎊的欠繳稅款,但是這筆數目被批評人士指責“實在杯水車薪”。

  ACCA會員、上海四達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合夥人李兆嬰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美國除了在企業所得稅稅率上不占優勢外,還實施雙重稅收管轄,也就是向居民企業的全球所得課稅,一個獨資的美國公司的整體稅負可能會比一個有外國母公司持股的美國公司更高。”

  基於上述理由,很多美國公司選擇新創或者並購一個海外公司。這種方式對美國的制藥和科技公司尤其具有吸引力,因為它們的利潤大多來自於知識產權,比如專利權。由於歐洲國家只對境內所得課稅,在歐洲設立總部,再把專利權轉移到零稅負國家的子公司,如百慕大或者開曼群島,成為這些美國高科技企業的理想之選。

  有意思的是,穀歌CEO皮查伊曾公開炮轟稅務體系:“我們強烈提倡全球單一的稅務體系。”

  不過為了防止這種有利於企業避稅的行為,愛爾蘭去年主動提出取消“雙重愛爾蘭”的條款。事實上,各國政府對於避稅的監管從去年開始也趨於嚴格。去年10月,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項目行動計劃報告,中國也參與其中。根據普華永道的報告預計,BEPS成果將在不久的將來對轉讓定價管理、雙邊稅收協定談判、稅收立法等多方面帶來劇變。

  矽穀的困境

  事實上,穀歌並不是唯一遭到逃稅指控的大公司。蘋果、微軟和Facebook等全球科技巨頭都曾因在海外國家的稅務問題而接受美國國稅局的調查。

  就在7月28日,美國國稅局向Facebook發出補稅公告,要求其補繳30億~50億美元稅收,外加利息和罰金。

  美國國稅局稱,據備案調查Facebook在2008~2013年度的納稅情況,發現數十億美元資產被低估,並於2010年轉移到愛爾蘭的子公司。如果Facebook需要支付額外的50億美元的稅,這一數額將超過2014年和2015年整個稅務成本的總和。

  蘋果被控逃稅也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早在2014年,蘋果將旗下控股公司iTunesSari移至愛爾蘭,同意為當地創造數千個就業崗位,而愛爾蘭“回報”給蘋果的則是2%的優惠利率,遠低於該國12.5%的企業所得稅率。

  隨後,歐盟委員會指控愛爾蘭規避國際稅收規則,“幫助”蘋果數百億美元利潤逃避征稅,以維持當地就業。經過長達兩年的調查,歐盟將在今年秋天公布對這起逃稅案的裁決,蘋果或需補交巨額稅款。

  近日,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經濟學家約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Stiglitz)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毫不客氣地指出,蘋果公司聲稱其大部分獲利均來源於愛爾蘭的幾百名員工,這種避稅方式根本是一種欺詐行為。早在去年年底,因涉嫌逃稅欺詐遭受調查,蘋果公司同意支付3.18億歐元(約合22.54億元人民幣)與意大利政府解決稅務糾紛。

  與蘋果堪稱“難兄難弟”的,還有微軟、亞馬遜等多家公司。就在上個月,據外媒報道,微軟已經與英國稅務部門達成了一項秘密協議,允許其通過位於愛爾蘭的MicrosoftIrelandOperations(MIO)公司來避稅。截至目前,微軟在英國業務的網上支付部分通過MIO計稅,總計超過23億英鎊的資金流僅繳納了1690萬美元的稅款。

  此前,歐盟對2003年盧森堡與亞馬遜達成的稅收協議展開調查。作為重點關注對象,亞馬遜或將被勒令向盧森堡支付4億歐元(約合4.48億美元)稅款。2014年,亞馬遜德國公司總銷售額高達119億美元,但其提交的監管文件顯示,當年僅支付1190萬歐元(約合1600萬美元)的稅款。

  這些跨國公司在各個國家的經營,看似完全遵守當地的稅收條例,但卻通過複雜的稅收安排和“騰挪”設計,為“合理避稅”而費盡心思。“轉移定價”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即大企業集團,尤其是跨國公司,利用不同企業不同地區稅率以及免稅條件的差異,將利潤轉移到稅率低或可以免稅的分公司,實現整個集團的稅收最小化。

  另外,在金融、專利領域挖掘“逃稅”空間也是企業常常采取的策略。比如,一家在歐洲經營的跨國公司,在歐洲各國普遍實施量化寬松的低利率貨幣政策的時候,其放棄在當地銀行的借款,轉而向另外一個低稅收國家的關聯公司舉借高利息貸款,就是明顯的逃稅行為。

  而對於這些高科技行業跨國公司而言,它們更容易采用的逃稅方式就是無形資產的轉移定價,它們通過分公司簽訂許可證合同或咨詢合同等,以提高約定的支付價格,轉移利潤。

  不僅如此,通過關聯方交易減少企業的整體納稅支出也可以實現合理避稅。例如,將企業的研發中心設在企業所得稅率較高地區的企業內,這樣發生的高額費用使該企業利潤降低,所得稅繳納額下降。

  目前,美國許多科技公司在海外的利潤都高達數百億美元,而這些企業並沒有向美國政府交納相應的稅收。

  在這方面,蘋果CEO蒂姆·庫克(TimCook)和思科CEO約翰·錢伯斯(JohnChambers)在該問題上的表現十分活躍:以庫克和錢伯斯為代表的美國科技公司紛紛遊說國會,希望美國科技公司將國外利潤轉回國內時,能夠免稅或支付較低的稅率。錢伯斯表示,免稅將會鼓勵公司轉回大量的海外資產,有助於促進美國本土市場上的投資活動,並創造就業崗位。

  但事實上,蘋果和思科並不是擁有海外現金最多的美國科技公司。彭博社2013年對美國75家科技公司提交的監管文件進行分析後發現,微軟和IBM是海外利潤最高的美國科技公司——同樣它們也並沒有向美國政府交稅。

  美國公共利益研究組織(PIRG)2015年公布的《美國百大上市公司離岸避稅排行榜》(OffshoreShellGames)顯示,大部分美國大公司都擁有位於避稅天堂的子公司。截至2014年底,全球500強企業中至少有358家(72%)在避稅天堂的管轄權范圍內運營著超過7622家子公司。其中最有錢的30家公司以稅務目的運營著1225家子公司。作為最知名的兩個避稅天堂,60%的企業都在百慕大和開曼群島設立子公司。

  截至2014年底,500強公司累計以避稅目的獲取利潤超過2.1萬億美元,最有錢的30家500強公司擁有1.4萬億美元利潤,占到了總利潤的65%。其中蘋果公司利潤最高,達到1811億美元;全球最大的制藥企業輝瑞在避稅天堂擁有多達151個子公司,利潤高達740億美元;百事可樂也在避稅天堂擁有132家子公司,利潤378億美元。

  利潤最大化

  從蘋果、穀歌、亞馬遜到Facebook,為什么科技企業頻頻成為稅務監管部門的目標?

  對此,業內專家認為,科技企業規模大、發展速度快、產品附加值高、稅負安排易操作等綜合因素導致這類企業更容易引起稅務部門的關注。

  “高科技企業頻頻引發稅務部門調查,因為這一類企業發展迅猛,從初創公司到估值10億美元的獨角獸,再到上市公司,業務拓展從國內到國際,所需要的時間相比傳統零售業等領域要短很多,而且跨國交易也多,所以稅務監管部特別關注高科技企業。”普華永道中國中區公司稅業務主管合夥人李軍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不過他也特別強調,高科技公司對於稅務的安排總體來說非常謹慎,通常會在符合商業需要的情況下選擇最合理的安排,考慮的因素包括整體的商業成本、合規性要求以及相應的風險。

  世界各地稅制的差異造成國與國之間的稅收政策有差別,而企業出於盈利的目的,對於“利潤最大化”的追求也意味著跨國公司通過稅制的安排來降低稅負的現象在短期之內不太可能消除。

  對於一些深諳法律知識和法律技術的跨國企業來說,利用鑽法律的“空子”來實現“合理”逃稅並不是一件難事。不過,一些違法的避稅行為一旦被所在國查出,跨國公司將面臨補征稅款和利息處罰。企業一旦被發現逃稅,形象將蒙受巨大的損害,已經有不少大企業為此付出了代價。

  因此,對於跨國公司來說,避免此類負面消息是其需認真對待的重要部分。前不久剛辭任英國首相的卡梅倫曾說過的一句話或許是一個警示:“逃稅企業應該清醒過來,正視納稅責任。”

  高稅制是創新力黑洞嗎

  值得注意的是,稅制是反映國家競爭力的一個方面,稅制的完善性由很多方面組成。李軍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強調:“稅率只是一方面,還有公平性、合理性和透明性。稅負一般只是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一部分,並不是決定性因素,比如美國稅率高並不意味著企業要放棄美國業務。”

  他指出,企業應該更看重交易本身的商業考量,包括雙方業務的互補效應、企業文化差異、運營成本等。“並購最基本的考慮應該是基於商業目的,符合經濟規律,而不是以避稅為目的。如果並購主要是為了避稅,但是整合沒有戰略效果,同時也承擔了商業上的巨大風險,這不符合經濟學的常識。”

  李兆嬰強調,即使部分高科技公司會采用研發服務外包等方式來做些財稅上的安排,但研發成果才是高科技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所以高稅負對研發創新的實質影響微乎其微。

  “對初創企業進行稅率的優惠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比如中國鼓勵研發創新,有很多扶持政策:對一些小微企業和高科技企業,稅率是15%不是25%;對研發中心、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都有出台很多優惠措施。政府所扶持的高科技企業領域越來越完善,制度也趨向寬松。高科技企業15%的稅率是比較有競爭力的。”李兆嬰對《第一財經日報》補充道。

  他同時表示,雖然政策對於成熟公司的稅收優惠力度相對較小,但是高科技企業仍然會受到相應的激勵。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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