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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時評】港獨禍港 必須旗帜鮮明反對

2016-08-08
来源:香港商报

 

 

  立法會選舉提名結束,若幹主張「港獨」的參選人,被選舉主任依法裁定參選提名無效。有涉事者提出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並舉行「港獨」集會,聲稱要抗爭到底,更有人在網絡恐嚇選舉主任,足見其猖獗。而社會上出現的袒護和縱容聲音,很大程度上亦助長了「港獨」氣焰,一些人有意無意將提名爭議聚焦在立會選舉策略、技術和操作上,指「排獨」是為「政治篩選」,這根本是在誤導,真正的關鍵在於,「港獨」是違法行為,嚴重沖擊和破壞「一國兩制」,危害國家的主權、安全和发展,對香港繁榮穩定造成破壞性影響,給港人带來災難禍害。因此,必須旗帜鮮明地反「港獨」,這是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在立法會選舉中更應體現這一原則。

  選舉主任根據基本法和有關法律條文,不偏不倚履行職責,審視參選人的政綱與行動是否符合選舉規定,從而將「港獨」分子拒諸立法會選舉門外,是合理合法的負責之舉。基本法第1條開宗明義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104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立法會條例》規定,獲提名的候選人必須簽署擁護基本法的聲明。「港獨」分子很明顯不具備出任立法會議員的法定條件。

  而且,反對「港獨」分子參選,最重要是為了維護「一國兩制」這一香港賴以生存的制度根基,維護香港得以繼續繁榮穩定发展的法治根基。如果對「港獨」這種違反基本法的言行視而不見,對分裂國家主權和危害國家安全的舉動視而不見,對損害香港利益禍及無辜市民的行為視而不見,所带來的惡果是香港所不能承受的。誠如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直擊「港獨」問題核心的「六問」:如果允許以「港獨」為宗旨的組織登記注冊,允許公然宣揚「港獨」主張的人大行其道,允許他們把參與立法會選舉變成一個大肆鼓吹「港獨」言論、從事推動「港獨」活動的過程,甚至允許這樣的「港獨」分子堂而皇之地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這符合「一國兩制」嗎?符合基本法嗎?符合法治原則嗎?這給香港社會什麽導向?要把香港引向什麽樣的发展方向?對香港是福還是禍?在這一大是大非問題上,港人必須有清醒認識,玩「港獨」只會把香港引向死路。

  現在有人在對「港獨」分子參選問題上,发出各種所謂「鳴冤叫屈」的言論,在程序問題、選舉操作等末節事宜上爭吵不休,無疑是搞錯了方向,這些人要不是沒認清問題實質,要不就是別有用心。其實千言萬語就一句:「港獨」違法禍國害港亂港,必須堅決對其說不,道理就這麽簡單。一些「港獨」分子已被取消參選資格,市民仍要密切留意那些隱性的「港獨」分子,在選舉中將其逐一厘清,辨別真相,以選票阻止「港獨」分子混入立會。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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