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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费者起诉三星涉嫌欺诈

2016-09-3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黄凤鸣报道:2016年9月29日,深圳居民周李久把三星告上了法庭。三星Note7自2016年8月发布起,仅1个多月,在全球范围共发生35起因电池缺陷造成的爆炸和起火事故。截至目前,三星Note7手机已经被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和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禁飞。

  出尔反尔为哪般?

  「9月1日起,我们在中国正式销售的国行版Note7是在全球统一的品质标准和品控体系下生产的,采用的是与海外9月2日宣布召回的产品完全不同的供应商提供的电池产品,同时经过国际和国内的检测认证及第三方独立研究机构的分析,我们可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与可靠性。」中国三星公司於2016年9月2日,曾发表过不召回中国版三星Note7手机的声明。

  18日,国家质检总局声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已备案了召回计划,召回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5日期间制造的部分Note7数字移动电话机,内地受影响的数字移动电话机数量为1858台。

  「购机第一人」成「起诉第一人」

  9月29日,深圳居民周李久把三星告上法庭。被告分别为:深圳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日,周李久在深圳华强北苏宁店排队购买了两部三星Note7手机,金额共为11977元人民币。当时还被三星公司授予「深圳地区拥有三星Note7第一人」称号。

  周李久向记者介绍,在购买手机之前,反覆详细询问三星手机销售代表,Note7的品质和性能是否会出现类似国外的负面报道,在中国销售的同款手机是否有可能也面临被召回等负面报道及起火燃烧事件。被告一的店长邢某、三星手机专柜员戴某及三星公司华南区域经理均当场向周李久保证,在中国不会出现召回事件。然而没过几天,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称,三星公司被约谈后才公开召回部分三星Note7手机,后又发生该款手机起火燃烧事件。

  周李久透露,苏宁店长承认是在三星公司授意之下对该商品向消费者作了虚假宣传并隐瞒产品性能,品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导致原告被欺诈后才会出现购买行为。周李久声称,他每天在心惊胆战的情况下使用这两部手机。周李久表示,他此次的诉讼请求是被告退回购机款、赔偿3倍购机款、支付诉讼费,共计48906元人民币。

  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已於2016年9月29日受理了该诉讼。周李久也因此由「深圳地区拥有三星Note7第一人」成为「起诉三星Note7欺诈第一人」。

  三星致歉中国消费者

  就Note7手机发生的燃损以及随后召回事件引发的风波,三星电子昨日在官网表示,该企业在此事件上没有完全考虑消费者感受,进行了不充分的说明,因此对中国消费者表示最真诚的歉意。

  三星同时强调,三星在召回问题上并未对中国市场实施双重标准。三星解释称,在中国所正式推出的Note7的电池从一开始就是符合安全品质标准的,而且对於美韩市场所召回的手机,三星正是使用和中国国行Note7同款的电池予以替换。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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