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曾蔭權被加控收受利益罪

2016-10-11
来源:巴士的報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為失當兩罪,今早第三度在高院提訊。曾蔭權今正式被律政司加控一項收受利益罪及修訂兩項原有的行為失當罪的內容。新加的收受利益罪,最高刑罰為入獄10年。

  律政司加控曾蔭權收受利益罪名,是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即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收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曾蔭權作出以下的行為,即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請,包括10年4月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為提供數碼聲音廣播服務而提交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該申請獲曾蔭權其行政長官同行政會議身分,在行政會議10年11月2日及11年3月22日舉行的會議中原則上批準和正式批出。

  另雄濤在10年9月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為交還用於提供調幅AM電臺服務的聲音廣播牌照而提交的申請,該申請獲曾蔭權憑其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於10年11月2日及11年3月22日舉行的會議中原則上批準和正式批給,以及2011年7月11日為使李國章以該公司董事兼主席身分對數碼作出控制而提交的申請,該申請獲曾蔭權憑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身分在行政會議中即於2012年1月20日舉行的會議中批準。

  曾蔭權與夫人鮑笑薇將於早上9時30分到達高等法院應訊。案件在高等法院第七號的科技法庭進行。

  曾蔭權今雖被加控罪,心情仍保持輕鬆地和記者乘搭同一部升降機,並主動的向記者說「大家好」。

  此前,曾蔭權被控兩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首項控罪指曾蔭權涉於10年11月2日至12年1月20日期間,身任特首,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行政會議商討及批準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3項申請時,無向行會申報或隱瞞他與該公司主要股東黃楚標就一個位於深圳東海花園豪宅的租賃進行商議,以及沒有向行會申報其妻於10年11月代表他們夫婦向黃的公司支付80萬元人民幣。

  第二項控罪指曾蔭權約於10年12月至11年7月擔任特首期間,建議將建築師何周禮列入根據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考慮予以提名時,無向特首辦秘書長、發展局和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何獲聘為其租賃的深圳東海花園物業負責室內設計。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