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51

深圳嚴查樓盤違規銷售 中介禁用“日光盤”等廣告語

2016-10-14
来源:每日經濟新聞網

   在被譽為史上最嚴的“深八條”限購令落地后,深圳市監管層展開一場整治房企違規銷售的行動。

  10月13日,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房地產行業違法專項整治統一執法行動,共派出12個檢查組,分別對位于深圳10個轄區的20個在售樓盤進行突擊檢查,發現部分樓盤存在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價格違法的違法行為,目前已立案處理。

  從深圳規土委得知,該委也派出執法人員,對多個執法現場進行了聯合檢查,通過部門聯動與協作,共同提升對房地產行業違法行為的整治效果。

  如在前海東岸售樓處,執法人員調查發現,預售許可證審批的可售房源為910套,開盤當天僅售出140套,不足兩成,而對外宣傳卻為“開盤當天,2小時勁銷9成”;且該樓盤采用有獎銷售的方式進行促銷,最高獎項設置為6萬元,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在價格公示方面存在要素不足、優惠方式不明等情況;該盤同時還存在捂盤、提前內部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

  在華業玫瑰四季樓盤,執法人員通報售樓員與客戶進行溝通時反復強調銷售火爆、房源緊張,故意人為制造一種銷售緊張氣氛;在樓盤宣傳材料中以時間、距離某地點達多少分鐘表述該樓盤的位置,涉嫌違反廣告法的有關條款。

  深圳市市場稽查局負責人在現場表示,市場監管委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查處房地產違法行為專項組織行動,如果發現違規行為,將按照法規進行查處。目前房地產市場普遍存在的問題有: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

  房地產經紀領域的違規行為也被納入此次專項整治的范疇。

  10月13日,深圳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發布重要通知,嚴格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過程中的廣告用語,禁止使用諸如“日光盤”、“最優”、“最低”、“獨家”等違規廣告用語;自即日起,禁止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個人采取舉牌銷售、派發傳單等形式發布房源信息廣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一些房產經紀機構已經開始內部整改,例如從即日起,二手房買賣、租賃,在門店或者網絡上投放廣告必須要附業主出售、出租的委托協議書,還要具備房產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必需的證明,否則會受到處罰。

  深圳出新規整治地產中介 禁使用“日光盤”等

  記者昨天從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獲悉,該協會出臺了《關于規范銷售廣告用語,取締舉牌銷售、派發傳單行為的通知》、《關于開展舉報未備案房地產“黑中介”的通知》兩大新規,將對房地產經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查。

  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張媛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9月21日,我市出臺《市規劃國土委關于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開展5大行動11個領域的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嚴打捂盤惜售、價格欺詐、首付貸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房地產中介則開展為期5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此次協會發布兩份通知,正是配合全市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行動之一。

  新規對中介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做出明確規定。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對照《廣告法》及城市管理相關規定,自新規發布之日起自查自糾,嚴格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過程中的廣告用語,禁止使用“日光盤”、“最優”、“最低”、“獨家”等違規廣告用語。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個人不得采取舉牌銷售、派發傳單等形式發布房源信息廣告。

  有上述違規行為的機構和個人一經查實,屬首次違反的,依據《良好行為、不良行為清單》行為規定記列不良行為,并給予禁業3個月處分;對其所屬機構、分支機構給予行業內通報批評。再次觸犯的,直接吊銷該人員星級服務牌,并依《深圳市房地產經紀人員星級管理辦法》規定,對被吊銷人員兩年內禁止從業。從業人員被禁業及吊銷期間,任何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聘用。一經發現違規聘用被禁業或被吊銷星級服務牌人員的,該機構將被處以列入“行業黑名單”的懲戒,自其被列入“行業黑名單”之日起2年內,不予申請星級。

  從12日起,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開展舉報未備案房地產“黑中介”專項活動,舉報對象為未取得《深圳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書》的中介機構、私自開展房地產經紀業務的小區物業,以及未取得《深圳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分支機構備案證書》的地鋪。市民可積極舉報。

  目前,深圳備案在冊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共有440家,分支機構和地鋪共2549間,具有從業資格的房地產經紀人員56000多名。

[责任编辑:郭美红]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